01 创世记背景注释 |
序言
三16 夫妻关系 古代以色列社会的婚姻由父母作主,恋爱的角色并不重要。然而在这种缺乏劳工的社会中,夫妻必须通力合作。妊娠和养儿育女周期性地限制妇女,使他们不能在田地或店铺工作,但分工合作和子女的数目,依然是夫妻能否维生的关键。虽然有些妻子显然备受丈夫辖制,古时理想化的婚姻却非如此。二人各有所司,惟订立合同、拥有财产、遗产权益等法律上的权利,主要是由男性操纵。此外,女子贞洁的问题导致女性交游受限制,并且诉讼程序受男子控制,也无疑属实。 三20 起名的用意 亚当先前为动物起名,显示他有权管治牠们。如今他为夏娃起名亦表示他如第16节所言,具有管辖者的地位。古代的君王立藩属为王,会同时赐下新名,来显示霸主的权威。同样,神和埃布尔兰、雅各布建立 * 盟约关系时,也为他们改名。最后的例子来自 * 巴比伦的创世记述《* 埃努玛埃利什》史诗。史诗以天地未有名字之时开始,接着一一起名,正如创世记一章神为所造之物起名一样。 四1~16 此外,另一个信念是︰维护家族声誉是亲属间应有的责任。家族一切的损伤都必须正视,不然就会被视为弱者,无法自卫,遭受他人欺凌。该隐的话显示当时已有较大规模的家族,埃布尔一系可能有人意图复仇。 该隐一系 四19 一夫多妻 构成这习俗的有几个因素:(一)男女数目不平均,(二)需要生产大量子女来担任放牧和农田的工作,(三)藉多重婚约以求提高家族声誉和产业的意欲, (四)产妇的高死亡率。在女子必须各有所适,参与生产的游牧民族和农村社会中,一夫多妻最为普遍。君王亦实行一夫多妻,主要作为与有势力之家族和别国结盟的手段。如果政治关系恶化,这些妻子就会沦为人质。 四22 古代冶金科技 记述该隐家族工艺和科技初现时,提到金工的起源十分合理。* 亚述文献提到托鲁斯山脉(Taurus Mountains;位于土耳其东部)的塔巴珥(Tabal)和穆斯库(Musku),是最初发展金工的地区。主前第四千年纪时,人类已经开始熔炼锻造铜制的工具、武器、用品。后来到了主前第三千年纪初期,近东以外发现的锡矿随着通商路线的延伸,来到了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于是就开始引进了铜的合金,尤其是青铜。需要高温以及运用皮风箱(可见于埃及便尼哈桑〔Beni Hasan〕的古墓壁画)来提炼、打造的铁器,要到主前第二千年纪末叶最后出现。这科技首先似乎是由 * 赫人的工匠掌握,接着才向东向南传播。陨铁未曾开始熔炼之前,已经被冷锻了几个世纪。这种工业的规模虽然没有后来锻造铁矿那么大,却能解释 * 铁器时代以前,圣经为什么已经提及过铁。 塞特一系 五1~32 家谱的重要性 家谱是延续和关系的象征。在古代近东,势力和威望往往是其使用的宗旨。直系式的家谱有起点(如:亚当夏娃被造)和终点(如:挪亚和洪水),目的是作为两个重要事件之间的桥梁。此外,亦有家谱是纵观式的,描述一个家庭(如:创三十六1~5、9~43之以扫)的后代。在直系式的家谱中,代与代之间的实际时距,似乎没有它所代表的圆满或切合宗旨(如:多结果子、遍满地面的命令)那么重要。纵观式家谱的重点,是作为家庭或部落成员身分的证据(以斯拉记二章,利未人的家谱即有此用)。美索不达米亚属于家谱的史料不多,已知的大部分都是直系式的。并且主要是王室或文书的家谱,大都只有三代,超过十二代的一个也没有。埃及的大部分都是祭司的家谱,也都是直系式的。这些家谱有些延伸到十七代之多,但要到主前第一千年纪才普遍起来。家谱的格式通常是顺应文学上的需要写成的。例如亚当到挪亚,和挪亚到亚伯拉罕的家谱,两个都是各有十代,最后一代有三个儿子。比较圣经的各个家谱,显出每个家谱往往都有几代是省略了的。* 亚述的家谱记录也有这种跳代的情形。因此以为圣经家谱和现代家谱一样,都是以记录每一代为宗旨,是不必要的。 五3~32 长寿 洪水前的长寿虽然没有令人满意的解释,*
苏美洪水前的君王名单中,有些传说在位期间长达四万三千二百年。苏美人所用的是六十进制的数字系统。苏美君王名单上的数字如果换算为十进制,便很符合创世记洪水前家谱中年岁的幅度。希伯来人和其他闪族人一样,从有文字以来,都是采用十进制的系统。 五21~24 神将以诺取去 第七代的以诺是塞特世系最特出的一员。他与神同行(这句话表示虔诚)的结果,是他以被「取去」来代替死亡──家谱说明这是其他所有人的厄运。经文没有说明他被取到哪里,可能表示作者也没有自认知道。我们无疑可以假定他所到的是更美之处的信念,因为这是与神关系密切的赏赐。然而经文却不肯说明他是到了天堂,或是与神同在。美索不达米亚洪水前七哲的第七位乌图阿朱(Utuabzu),据说是升上了天堂。在埃及金字塔文献中,掌管空气的舒神(Shu)也受指示将王带到天堂,免得他在地上死亡。它不过是代表由必死转变到不死。旧约时代之后的犹太著作对于以诺大肆臆测,将他描绘为古代启示和启示文学的异象之源(次经以诺一、二、三书)。 五29 安慰我们 「挪亚」一名的意思是「休息」,再次显出这主题在古代近东的重要性(见二1~3注释)。美索不达米亚的神明降下洪水,是因为人类世界的喧嚷使他们无从休息。在那种情况下,洪水为神明带来了休息。但挪亚在此却是与从神明的咒诅中,为人类带来休息有关。 六1~4 六2 神的儿子们 「神的儿子们」一语在旧约其他地方是意指天使。然而神儿子身分的概念,亦有用作描绘以色列人的全体,或王的个人。古代近东惯常的理解,是王与神明有父子关系,往往更被视作是神所生。 六2 随意挑选娶来为妻 部分学者将「随意挑选娶来为妻」一语,解作是指一夫多妻。多妻制既然无疑有人奉行,为何值得在此提出却是难以想象的事。因为即使是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一夫多妻也是得到认可的行为。认为本节是指「初夜权」,是比较合理的看法。《* 吉加墨斯史诗》以此为当时君王的暴政之一。作为神明的代表,王有权与任何出嫁的女子洞房。这作法大概是 * 丰饶崇拜的礼仪之一。本节所指的如果真是这种行径,罪行的严重性就不难理解了。
吉加墨斯史诗的洪水泥版
六5~八22 六13 以强暴为洪水导因 按照《阿特拉哈西斯史诗》的洪水记述,神明降下洪水的原因是因为人类的「声音」。它不一定与圣经的理由不同,因为「声音」也可能是强暴的结果。埃布尔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出来(四10),所多玛、蛾摩拉罪恶的声音也上达于神(十八20)。声音的来源可能是声请神明对付强暴血腥的大量祈求,也可能是受害者惨极呼天的哀告。 六14 歌斐木 新国际本将希伯来文「歌斐」译作「丝柏」(cypress)。所指的是什么材料已无从知悉,但无疑是一种木质坚硬耐久的针叶树木。柏是古代近东造船者常用的木材。同样,埃及人制造尼罗河上的轻舟,利巴嫩的香柏木也是上等的材料。主前十一世纪的《* 温纳蒙日记》(Diary of Wenamon)即是例证。 六14 古代世界的船只 能够乘载水手货物,经受地中海巨大风浪的海船未曾发明之前,大部分船只都是用兽皮或芦草制造,只在沼泽或河畔,供渔猎之用,长度不会超过十呎。长有一百七十呎的真正帆船,首先在埃及古王国时代(约主前2500年)的艺术品中出现,* 乌加列(主前1600~1200年)和腓尼基(主前1000~500年)的文献亦有描述。地中海也找到主前第二千年纪中叶(*
晚铜器时代)沉船的残骸。这些船只一般都是靠着观看岸线导航,目的地包括了克里特、塞浦路斯,和埃及、波斯湾、小亚细亚沿海的港口。 六14~16 方舟的大小 按照一肘等于十八吋或四十五公分的比率,挪亚的方舟大约长四百五十呎(135公尺)、宽七十五呎(22公尺)、高四十五呎(13公尺)。船若是平底,面积就有会幕的三倍(按:出二十七9~13是100肘×50肘),排水量四万三千吨。按照 * 巴比伦版的《* 吉加墨斯史诗》,* 乌特纳皮什廷(Utnapishtim)所造的方舟,则是立方形或庙塔形结构(120×120×120肘),排水量是创世记方舟的三至四倍。挪亚方舟没有导航设备──舵和帆都没有提及。船客的安危都在神的掌握之中。*
乌特纳皮什廷则有领航员,方舟的外形也可能是有法术的,因为他不能倚靠神明的护佑。 六15~16 长度单位 肘是标准的长度单位,相等于十八吋(45公分),即一个人前臂从指尖到肘的距离。其他单位包括了虎口、掌、指。「四指为一掌」,「二十四指为一肘」是古代近东一贯的计算方法。但例外也是有的:* 埃及以七掌为一肘,* 巴比伦到 *
迦勒底时代为止,以三十指为一肘(后者可能与他们的六十进制的数学系统有关)。 六17 洪水的考古证据 现时还未有真具说服力,证明圣经洪水的考古证据。*
吾珥、基什(Kish)、舒鲁帕克(Shuruppak)、* 拉加什(Lagash)、* 乌鲁克(Uruk)等 *
苏美城市的泥沙层,视察结果只证明是来自不同的时期,不反映单一而大规模的洪水,同时淹没了它们(上述各城的居住层,起码可以追溯到主前2800年)。由主前七○○○年开始一直有人居住的耶利哥城,则完全没有洪水带来的沉积。气候学的研究显示主前四五○○年到三五○○年间,本区特别潮湿,但也不能提供进一步的线索。针对挪亚方舟的搜寻,集中在土耳其凡湖(Lake Van)地区的阿格里达格峰(Agri Dagh,海拔17,000呎)。然而亚拉腊山脉众多的山头,没有一个在圣经的记载中提及过。在山上找到的木片,以碳14测定年代,证明没有一个是在主前五世纪以前的。 七2~4 每样七对 挪亚虽然将大部分动物的两只带进方舟,第2节给他的指示,却是洁净的动物要各带七对,鸟类也要各带七对。洁净的动物数目较多,以便在洪水后献祭,并且可以迅速繁殖,供人类使用。部分献祭 * 仪式指明每类动物要献上七只(参:代下二十九21)。挪亚当然亦不会献上全部的动物。 七2 摩西以前的洁和不洁 洁和不洁不是西乃山时新创的分别,而是早在挪亚时代已经存在。没有考古证据,证明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有与以色列等同的分类系统。这些文化虽然禁戒饮食,却是有限度的禁戒。例如某些动物只供某个阶级的人,或只能在月中的某日食用。然而在本段,我们却不能假定洁和不洁的分别对他们的饮食有影响。至此时为止,神仍未容许他们吃肉(见一29)。洪水过后肉类赐给人作食物时(九2~3),也没有按着洁和不洁的分界作出限制。因此在这时代,这个分别似乎只与献祭有关,与饮食无关。 七11 天窗敞开 经文用富有诗意的「天上窗户」,来形容降雨下来的开口。这里所用的不是科学化的用语,而是反映观察者的角度,正如我们也说太阳会「日落」一样。在古代近东文学中,「天上窗户」一语只在另一处地方出现。迦南神话描述 *
巴力自建的居所,「窗户」就形容为云中的裂缝。然而就在此处,它也和下雨无关。美索不达米亚的文献有另一种的说法:东西两面有天上的大门,供太阳日出日落时使用。然而它也是云和风的入口。 八4 亚拉腊 亚拉腊山脉位于土耳其东部的凡湖地区,亚美尼亚一带(*
亚述碑文称之为乌拉尔图〔Urartu〕)。列王纪下十九37,以赛亚书三十七38,杰里迈亚书五十一27都提到过这个山脉(最高峰高达17,000呎)。然而《* 吉加墨斯史诗》,则清楚指明洪水事件主角的方舟搁浅在哪个山头上:库德斯坦南部的尼西尔山。 八6~12 古代近东雀鸟的应用 挪亚史事中一幅不朽的图画,是他放出雀鸟以求知悉舟外的情形。《*
吉加墨斯史诗》和《*
阿特拉哈西斯史诗》的洪水故事中,雀鸟也有同样的用法。但放出的不是乌鸦一次,鸽子三次,而是鸽子、燕子、乌鸦。鸽子和燕子找不着陆地都回来了,乌鸦却和八章7节的形容一样,一面叫一面飞翔,但却不再回来(《吉加墨斯史诗》11.146~54)。古代的领航员有用鸟来寻找陆地的习惯,但挪亚已经登陆,无需导航。他使用雀鸟不是要断定方向。此外,雀鸟的飞行路线有时也作观兆之用。但创世记和吉加墨斯都没有观察放出雀鸟的航线。 八7 乌鸦的习性 与放出后会回巢的鸽子、斑鸠不同,乌鸦对航海者的功用是牠的航线。借着观察牠选择的方向,海员就能断定陆地之所在。明智的作法是先放乌鸦,然后利用别的雀鸟来断定水深,以及可供登陆之处。食腐肉是乌鸦的习性,因此必然有足够的食物。 八9 鸽子的习性 斑鸠和鸽子的续航能力有限,领航员利用牠们来断定登陆地点。牠们自行回来,就证明附近没有可供着陆之处。鸽子居住的高度比较低,以植物为食。 八11 橄榄叶的意义 鸽子叼回来的橄榄叶子,显示出橄榄树淹没后长出新叶所需的时间,作为洪水深度的线索。同时亦作为洪水之后新生命和丰饶的象征。橄榄树的生命力极强,砍伐也不易死去。这个新拧下来的嫩枝,让挪亚知道复原已经开始。 八20~22 祭坛的使用 古今很多宗教都普遍使用祭坛。圣经中的祭坛通常用(凿过或未经加工的)石块筑成。但在某些情况下,一块大石已足够使用了(士十三19~20;撒上十四33~34)。很多学者相信祭坛被视为神明的饭桌,因为普遍的观念以为祭物是其粮食。然而这个象喻在旧约却得不到肯定。 八20 挪亚献祭的用意 圣经没有说明挪亚献祭的用意。经文所称的「燔祭」,在祭礼系统中有广泛的应用。可能比较有用的作法,是看看经文不把这祭称为什么。它不是赎罪祭,也不以感谢祭为名。燔祭通常与向神代求和恳请有关。反之,《* 吉加墨斯史诗》和更早期的 *
苏美洪水故事,洪水过后所献的祭包括了浇奠、素祭,和祭肉,来大宴诸神。古代世界献祭的宗旨,一般来说是以饮食为礼物,平息神明的怒气。这可能就是美索不达米亚洪水事件主角的用意。 八21 馨香之气 本节而至于整个五经,都形容献祭能够产生馨香之气──这是古代视祭物为神明食物之观念的后遗用语。这形容的生动性远比《*
吉加墨斯史诗》为低,这史诗描述饥饿(整个洪水时期饮食都被剥夺了)的神明「像苍蝇一样」拥到祭物那里,庆幸终于得到解救。 九1~17 九2~4 古代世界之荤食 古时的餐桌上很少有肉类。豢养牲畜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肉食,而是提供奶和毛。只有在动物死亡或被杀献祭后,才有肉类供应。肉类如今虽已列为被认可的食物,带血的肉仍受限制。古时视血为生命力的所在(申十二23)。这禁令不是说血一滴也不可以吃,只是让血流净就可以了。食用之前让血流净的意思,就是把动物的生命归还给赐牠生命的神。这样做亦肯定他们是获准取去这生命,以宾客的身分享受神所赐的丰盛。其作用与现代信徒饭前的祝福没有什么分别。这禁戒是圣经独有的,古代世界没有一个地方有相似的例证。 九5~6 死刑 由于人具有神的形像,其生命也受神保护。在神面前保存生命的重责,落在人类的手中。如此古时的血仇,和现代社会的死刑,就在此设立为制度。在以色列社会中,报血仇的责任属于死者的家属。 九8~17 约 *
约是两方面当事者之间,所达成的正式协议。盟约中最重要的,是条款的部分。这条款可能对单方面,或双方面都作出要求。神在这约中负责整个条款,而不加诸挪亚一家身上。这约和后来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以及建基于亚伯拉罕之约的其他盟约不同,它不包括拣选,启示也没有进入新的阶段。这约也是与一切活物立的,不只是人类。 九13 虹的意义 以虹为立 * 约的记号,并不表示它是前所未见的第一道天虹。记号的作用得视乎它所代表的意义。同样,*
割礼虽被指定为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的记号,却是古已有之的习俗,不是亚伯拉罕一家的新创。按照《*
吉加墨斯史诗》,女神 * 伊施他尔指着项链的天青石(lapis
lazuli,一种深蓝色含有金色黄铁矿成分的准宝石)起誓,宣称永远不会忘记洪水的日子。在一幅主前十一世纪的 *
亚述浮雕中,云中伸出两只手来,一手赐福,另一只手却握着弓。这意象很有趣,因为译作天虹的字眼,同时亦可解作这武器(弓)。 九18~28 九21 喝酒 酿酒最早的证据,来自新石器时代的伊朗(札格洛斯地区)。考古学家发现了一个鉴定为主前第六千年纪的广口瓶,瓶底有葡萄酒的残渣。 九24~27 族长的宣告 挪亚发现含的不当行为,便咒诅迦南,祝福闪和雅弗。在圣经材料中,族长的宣告往往是关乎儿子将来在地之肥沃、家庭之繁衍、亲属之关系几方面的事。创世记在二十四60,二十七27~29、39~40,四十八15~16,四十九1~28都是例子。按照这个习俗,我们可以作出几个关乎本段的结论。首先,含不检的行为没有必要被视为咒诅的「原因」,它也可能不过是导火线。例如参较艾萨克要求以扫为他预备美味,好祝福他;食物不是祝福的原因,只是制造合宜的气氛而已。其次,迦南似乎无故受歧视,也没有值得不安之处。我们可以假定宣告的内容比所记的广泛,其中也有对含不利的说话。圣经作者没有保存整个宣告的必要,他只需节录与论旨有关,及对读者有切身关系的说话就可以了。迦南人是含的后裔中,以色列最为熟悉的一族。其三,我们没有必要将它视作出乎神的预言。本段没有「耶和华如此说……」;这宣告是族长的,不是神的(参二十七37用第一人称的「我」字)。尽管如此,他们对于这种宣告依然很慎重,并且相信它能够影响历史的发展和个人的命运。 十1~32 十1 分界的准则 挪亚一家族谱所提供的,是此后古代近东的历史地理民族分布的资料,在沿海地带、北非洲、叙利亚─巴勒斯坦、美索不达米亚定居的线索。所有重要的区域,以及将来在某些程度上,会与以色列发生接触的国家,如埃及、迦南、非利士人、耶布斯人、*
以拦、亚述等,都已包括在内。这名单反映出写作时「世界」政治上的分割情形,亦肯定表示以色列人的根源可以追溯到美索不达米亚。然而本章却没有试图按人种分组。古代人更加重视的,是国籍、语言、民族的分野。 十2~29 个人、父系、政治的名字 「万国图」列数挪亚后裔名字的用意,是要反映整体的人类,并且在地缘政治的分割和宾主的关系上,给人简要的印象。本段所列的民族共有七十个。这数字在其他经文也有出现;它是雅各布一家进入埃及的人口(创四十六27),国家代表的数目(七十长老,出二十四9;结八11)。其他以七十代表全体的例子,还有 *
乌加列诸神,以及基甸(士八30)和亚哈(王下十1)儿子的数目。部分学者认为民族名单上的亲属关系不是反映血统,而是反映政治上的宾主关系(宗主藩属)。圣经有时用亲戚的用语,来表达政治上的关系(王上九13)。所列的有些似乎是部落或国家的称号,不是人名。在 *
汉摩拉比族谱中的名字,一部分也是部落名称或地名,证明了这在古代典籍中,不是罕见的作
法。作为纵向的族谱,本段的作用不过是确立不同类别之间的关系而已。 十2~5 雅弗族 雅弗的后裔虽然不尽位于相连的地区,就以色列的角度而言,他们全部都能够以来自海之彼岸来定义(参 NIV 第5节「航海民族」)。一幅来自主前第七或第八世纪 *
巴比伦的世界地图所反映的地理世界观,认为远在海外,有很多处于文明边缘的民族。本段所列的名字,不少都被考证为小亚细亚(玛各、土巴、米设、提拉、陀迦玛)、爱奥尼亚群岛(多单)、塞浦路斯(伊莱沙、基提)的地区或民族。按照 * 亚述和 *
巴比伦的记录,有几个似乎源自黑海以东及伊朗高原的区域──辛梅里族(Cimmerian;歌篾)、西古提(Scythia;亚实基拿)、米底亚(Medes〔译注︰在其他经文中,此字中文皆译为玛代〕;玛代)、帕弗拉贡(Paphlagonia;利法)。他施的问题最是棘手,一般考据视之为西班牙,但这样一来,它便处于其他名字的地理范围之外了。然而本段主题将这些「国家」视为希腊人或印欧民族,因此它可能与撒丁岛(Sardinia)或迦太基有关。 十6~20 含族 含族族谱共通的主题,是它和以色列人在地理、政治、经济上,都有极密切的重要性。这些国家是以色列的主要对手,并且简直是围堵以色列(埃及、阿拉伯、美索不达米亚、叙利亚─巴勒斯坦)。本段最重要的是,埃及(古实、弗、麦西及其后裔)和迦南(希未、耶布斯等各个民族)范围之内的政治布局。值得注意的,是有几个民族在人种上属闪族人(迦南人、腓尼基人、*
亚摩利人)。此外,名单上还有一些简短的记载(宁录和迦南),打破了标准的族谱格式,并且引进一些在以色列后世历史中的重要地区(* 巴比伦、* 尼尼微、西顿、所多玛、蛾摩拉)。 十8~12 宁录 多年以来,解经家一直试图将宁录鉴定为已知的历史人物,如杜库提宁努他一世(Tukulti-Ninurta I,圣经士师时代一位亚述王),或美索不达米亚神祇如宁努他(Ninurta)。后者是战神和猎户的守护者,在一个神话中,他追踪到好几只异兽,或击败,或杀死。然而按照创世记的记载,宁录很明显是位人类的英雄,不是神祇,亦不是半人半神。部分教父接受了晚期犹太传统,视他为巴别塔的建筑者和拜偶像的创始人,但这是完全没有圣经根据的看法。宁录的国度从美索不达米亚南部(10节)扩张到北部(11节),与近东史上第一个帝国亚甲德(Agade)王朝的发展大致相同。这王朝的统治者如撒珥根(Sargon)和纳兰辛(Naram-Sin)等(约主前2300年),都是古代最英武的君王。以力(即 *
乌鲁克)也属宁录的王国,这城曾被 *
吉加墨斯所统治,也是苏美最古老最重要的文化中心之一。 十21~31 闪族 闪虽是挪亚的长子,族谱却排名最末。将经文重点所在的一支于最后列出,是创世记的惯例。表中所列的(按我们的人种尺度),包括了闪族和非闪族国家。例如 *
以拦(底格里斯河东面)和路德(小亚细亚南部之里底亚)都是非闪族人,但两处地方后来都在历史上有密切的关系。示巴、阿斐、哈腓拉都是阿拉伯的区域,* 亚兰源于底格里斯河东、以拦以北,后来却与主前第二千年纪后期支配叙利亚和美索不达米亚北部之亚兰人牵上关系。 十25 分地 这句话的传统理解是指巴别塔事件(创十一1~9)后人类分为列国,但也有别的解释。例如它可能是指人类社群分为定居务农和游牧为业,亦有可能是描述一个彻底改变古代近东文化的集体迁移──甚或是创世记十一2中离群朝东南迁徙的人。 十一1~9 十一1 共通的语言传统 * 苏美名为《恩默卡尔与阿拉塔之主》(Enmerkar and the Lord of
Aratta)的史诗,保存了全人类共享同一语言之时代的记述。它所描述的,是一个没有野兽,众人间只有和谐的时代:「宇宙同声对 *
恩里勒用同一语言说话」。它又报导语言被改变,并带来「冲突」。这里完全没有与巴别塔对应的记述,但神明变乱语言,却证实是古而有之的主题。 十一2 示拿 示拿是圣经描述底格里斯、幼发拉底二河下游盆地的用语。学者早已鉴定这字在语言学上,等同于「苏美」,正是人类文明最先出现的地区。* 吾珥、埃里杜、* 乌鲁克、尼普尔,是远古时代本区的主要城市。 十一3 制砖科技 本段描述以窑烧的砖头取代石块。巴勒斯坦以到处都有的石头,作为重要建筑物的地基,上层建筑则以晒干的泥砖造成。这个地区没有使用窑烧的砖头的必要,也找不到曾经存在的考古证据。然而在美索不达米亚南部的平原,必须到颇远的地方,才能开采石头,搬运过来。窑烧砖头的科技在主前第四千年纪末期已经形成。这科技的成品以沥青作为胶合料,不但防水,更坚硬如石头。由于制造过程昂贵,只有重要的公共建筑物才会使用。 十一4 都市化 都市化是主前第三千年纪最初几个世纪间,*
苏美人率先在美索不达米亚南部发展的。这期间的「城市」不是为给人居住而设的。城中是公务机关,主要是宗教性建筑和仓库,以城墙围绕。早期城市的政府是由庙宇的长老组成,因此这些城市也不会另建政府大厦,但却可能有公务员的官邸。修筑城市所反映都市化的趋向,不难视作避免分散的作为。都市化所带来分工合作的生活方式,方便大规模的灌溉和丰足的农产,使更多人可以在同一个地区居住。创世记十三章亚伯拉罕和罗得的故事,足证未经都市化的人,有分散居住的必要。 十一4 塔 美索不达米亚南部之初期城市最显著的特色,是其庙宇复合建筑。复合建筑往往就等于整个城市。这期间的庙宇复合建筑是由庙宇本身,即崇拜守护神之所在,以及「庙塔」所组成。庙塔的设计是作为从天(神的门)下地的阶梯,使神明能够临到自己的庙中和城中,带来福气。它是为方便神明及其使者而设的。这种阶梯是 * 苏美神话的特色,雅各布也曾在梦中得见(创二十八12)。庙塔以晒干的砖头为骨干,填以泥土和碎砖,并以窑烧砖头为外壳。内部完全没有房室走廊,支持阶梯是整个结构惟一的作用。位于庙塔顶端的,是为神明而设的小房,备有床榻和桌子,定期供应食物,以便神明在降临之际休憩。此时的节期和仪式,没有一个显示庙塔有任何为人类而设的用途。它是完全为神明而设的。祭司固然需要登塔提供新鲜食物,然而庙塔依然是圣地。在这个异教世界宗教发展到神明化身为人形像的时期,庙塔是其代表性的建筑。 十一4 塔顶通天 这句话几乎百分之百是亚喀得文学用以形容庙塔的用语。此外一个名为《松马阿卢》(Summa Alu,意即「倘若一城……」)的系列,记载了一连串针对建筑得很高的城和塔,不可思议的凶兆。城若向天举头,就会被人弃守,或国位更替。升高如山峰的城会变为荒场,它若如云升天,灾难就会降临。 十一4 传扬我们的名 这些人想要传扬自己的名。这是神在其他经文认可的渴望,祂亦曾应许要使亚伯拉罕和戴维的名为大。留后是传名的方法之一。想要传扬自己的名本身虽然没有邪恶或犯罪之处,我们仍当了解这个欲望或会令人着魔,而至采取不正当手段。 十一4 免得分散 同样,这些人不愿意分散也是合理的。神虽然将生养众多,甚至能够遍满了地的高贵能力赐给他们,却没有勒令他们分散。生养众多而非分散,才是达成遍满地面的方法。经济环境能够逼使任何一群人分散,这也是他们进行都市化的原因。神分散他们,不是因为不要他们同在一起,而是因为他们合力作恶,正如我们也会将胡闹的孩子分开一样。 十一5 降临来看 兴建庙塔原是让神明降临人间,接受膜拜,赐福给人。神确是「降临」视察了。祂不但没有因为人类提供这个方便而喜悦,反而因为庙塔的概念,引导异教崇拜进入新的阶段而忧心。 十一8 *
乌鲁克时期的定居型式 这个记述有很多特征,都显示记述的时间背景是主前第四千年纪末期。在这期间水平面低落,底格里斯—幼发拉底盆地南部因此宜于定居。当地不少定居的遗址显示,美索不达米亚北部文化随其中居民而来。同样,在称为晚 *
乌鲁克时期的时代(主前第四千年纪末期)中,这些美索不达米亚南部居民固有的文化和科技,突然在近东各个定居地点出现。换言之,第2节提及的迁移和第9节提及的散居,都在考古学家鉴定发生在主前第四千年纪末期的定居型式中,找到了共通之处。都市化、庙塔原型、窑砖实验,也都合乎这段时期。 十一9 古巴比伦 *
巴比伦的古史已经难以稽考。这城原址只能挖掘到主前第二千年纪的初期,幼发拉底河水位的变迁,已经破坏了更低层的遗迹。主前十八世纪成为 *
旧巴比伦帝国首都之前,美索不达米亚文学对巴比伦并无重要记载。(译注:在全本旧约中,巴比伦一名在希伯来原文中都是「巴别」,中译「巴比伦」来自新约希腊文。) 十一10~32 十一28 迦勒底的吾珥 亚伯拉罕的家族源自迦勒底的 *
吾珥。近代学者多年以来,一直以为南美索不达米亚的 * 苏美名城,就是惟一的 * 吾珥。然而这个南部城市为何称为「迦勒底」的 *
吾珥,却很令人费解,因为当代的迦勒底人主要在美索不达米亚北部定居。 十一30 古代近东对不育的看法 无后对古代世界的家庭来说是很大的不幸,因为它打断了子继父业的模式,又使夫妻年老时无人照顾。法律因此制定了补救的方法,容许妻子无子的人与婢女(* 汉摩拉比法典、* 努斯文献)或妓女(利皮特—伊施他尔法典)同房。所生的子女若得父亲认可,就能成为承继人(汉摩拉比法典)。埃布尔兰和撒莱年老时以婢女夏甲为承继人的法定代理孕母,所采取的就是这个策略(见:创十六1~4注释)。 十一31 哈兰 哈兰位于南部的 * 吾珥西北五百五十哩,巴里卡河(幼发拉底河上游一支流)的左岸,今日在土耳其之内,距离叙利亚边界约十哩。这城在 * 马里文献(主前十八世纪)中占极重要的地位。它是北美索不达米亚 *
亚摩利人聚居的中心地,同时亦是交通要冲,并有供奉月神辛(Sin)的庙宇。因为一直有人在当地居住,考古挖掘很有限。 十二1~9 十二1 父家 男子在古代世界中的地位,是作为父亲家中的一份子。在一家之主死后,承继人便得承袭其身分和责任。这地位亦与祖业和土地认同。埃布尔兰离开父家,就是放弃了得到祖业和家产的权利。 十二1 立 *
约应许 土地、家族、祖业都是古代社会最重要的因素。对农夫和牧人来说,土地就是生计。对城市人来说,土地代表他们政治上的地位。而子孙代表将来;儿女在父母年老时供给他们,使家系延续一代。他们能安葬父母,并且光宗耀祖。在一部分古代近东文化中,这是安享来生的必要条件。亚伯拉罕放弃在父家之地位,同时亦自我剥夺了这些保障,把生死、地位、将来、保障,全都放在耶和华手中。 十二6 摩利橡树 这树大概是棵大泰博橡树(学名 Quercus
ithaburensis)。它是示剑的地标,可能也是教师(这是摩利一语的本义)、士师听讼或讲学之处(如:士四5底波拉的棕树,和 * 乌加列史诗《*
阿赫特》〔Aqhat〕中达尼珥〔Danil〕的审判树)。这种树除了作为树荫很有价值以外,其茂盛更是 *
丰饶崇拜的象征,因此经常用作祭偶的地点(不是崇拜对象)。 十二6 示剑 示剑的原址考证在今日纳布卢斯(Nablus)东面的巴拉塔遗址(Tell
Balatah),距离耶路撒冷约三十五哩。可能由于接近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这城作为圣地有极悠久的历史。它位于两山之间山隘的东口,地点极具战略性,故此也成为了重要的贸易中心。早在 * 中铜器时代第一期,法老塞索特里斯三世(Sesostris
III;主前1880~1840年)的埃及文献已经提及过示剑。按照考古学家的挖掘,*
中铜器时代第二 A 期(约主前1900年)已经有无城墙的村落,* 中铜器时代第二 B 期(约主前1750年)开始有防御工事。 十二6~9 祭坛的重要性 祭坛的功用,是作为献祭的平台。在新地方筑坛,更有引进某一神祇,在当地开始崇拜的意思。亚伯拉罕在每个安营之处筑坛,划定了「应许之地」的界线,并且开了日后作为崇拜地点的先例。 十二10~20 十二10 那地遭遇饥荒 叙利亚—巴勒斯坦的生态平衡十分脆弱,完全得倚靠冬春两季的雨水。雨水若不如期到来,或过多,或过少,甚或无雨,就会损及耕种和收成。旱灾而致饥荒,在本区并不罕见。埃及蒲草纸文学「阿纳斯塔西第六蒲草纸」(Anastasi
VI)记载曾有一整个部族,旱灾时下到埃及。现代考古学家和地质学家找到证据,显示主前第三千年纪末期到第二千年纪初期,当地有三百年一次的大型旱灾循环──正是亚伯拉罕生存的时代。 十二11~12 称妻子为姊妹 妻子/姊妹的主题在创世记中出现了三次。其功用是(一)作为外侨面对本地当权者时的自保之法,(二)在创世记十二章,作为神与被认为有神性之法老间的竞争,(三)史事讲述到立 * 约子嗣受到威胁时,为加强其中悬疑成分而设的文学主题。这个作法背后的理论大概是掌权者有意将女子收入后宫时,女子的兄弟可以和他讨价还价,丈夫却大有可能被杀害。每次夫妻二人都不但得以团圆,还更加富裕,当地统治者则大失面子。在个人的层面上,这史事对埃布尔兰贬多褒少,但与其他史事相比,则更突出他的人性。
十二10~20 便尼哈桑的古墓壁画 位于便尼哈桑(今日中埃及明亚市〔Minya〕附近)的第十二王朝(主前十九世纪)克农霍特普三世(Khnumhotep
III)古墓壁画,描绘了将原料和新奇货物(乳香、天青石等)运到埃及的无数「亚洲人」商队之一。这些人是身穿彩衣,携眷同行的武装商人,带来的驴子载满了「牛革」和青铜锭子等众多商品。他们的服饰和到达埃及之便利,可能正反映了埃布尔兰一家的外貌。埃及为古代近东其他地方无数因战乱或饥荒而至的难民,提供了市场、食物,和短期工作。 十二17 灾病的性质 古代世界假定病患全部都是一个或多个神明不悦的结果。洁净和献祭的礼仪以及草药,都能缓和传染性的疾病,但病因却是灵性而非物质性的问题。初民视病患为犯罪或冒犯某种习俗的直接后果,是以设法断定作祟的是哪个神祇,和怎样予以安抚。他们以法术和咒语,来增添医药的效力。 十三1~18 十三1~4 亚伯拉罕的行程 这家人是游牧民族,因此途中必须定期停站,寻找水草来放牧牛羊。主前第二千年纪初期尼革地区(Negev,和合本:「南地」)的人口比现今稠密,或许能为这行程提供具体的驿站(参:出十七1)。亚伯拉罕回到伯特利一带,显示经文回到了盟 *
约的叙述,并且为与罗得分离作好准备。从埃及边界到伯特利和艾,大约是二百哩的行程。 十三5~7 牧人的需要和生活方式 水草是游牧民族成功的必备条件。四月至九月炎热干旱,他们必须将牛羊赶到较高的地区,才能找到牧草以及溪涧水泉。十月至三月较冷较湿,这时牲口必须回到平原放牧。因为这种季节性的迁徙,牧人若不想长期离开本村,就一定要接受无根的半游牧生涯,全家随牛羊移居。他们最主要的学问,是有关放牧沿途自然资源的知识。关于水草使用权的争执,是导致牧人不和最常见的因素。 十三7 迦南人和比利洗人 请参看:出埃及记三7~10的注释。 十三10 约但河平原 从伯特利附近的山地,应该可以俯瞰约但河谷和死海北部的地区。虽然今日死海周围不是什么宜人的地带,本节却明言在遭受耶和华审判之前,情况截然不同。值得指出的一点,是约但河沿岸高原还有大片足以放牧的土地,可能也包括在本节的记载之内。 十三12 迦南的界限 圣经每处地方,都视约但河为迦南的东界(民三十四1~12尤然,并参其注释)。故此罗得迁到平原的城邑,就很清楚是离开了迦南地,把它完全让给埃布尔兰。 十三18 希伯仑 希伯仑城位于犹大山地(海拔约3,300呎),耶路撒冷西南约十九哩,别是巴东北二十三哩。它是通往东面之拉吉和北面的耶路撒冷两条古道会集之处,地位重要,自古一直有人居住。当地的泉水和井水,足以种植橄榄、葡萄,以及应付创世记二十三章所形容的那种半农牧经济的需要。圣经说希伯仑「比埃及的锁安城(即亚华里斯〔Avaris〕)早七年」被建造,据考证是主前十七世纪(参:民十三22注释)。和在伯特利一样,在此筑坛之举将本城变为后世的宗教中心。族长后来在此埋葬,更加强了它在政治上的重要性(可见于戴维的史事:撒下二1~7,十五7~12) 十四1~16 十四1~4 东方四王 学者多次考证这四王,企图把他们与已知的历史人物连结,但一直没有成功。然而地名的考证,则有一定程度的把握。其他经文指出示拿是美索不达米亚南部的平原,最古时称为 * 苏美,后来属 * 巴比伦。以拉撒与
* 亚述一个古名(a.la5.sar)对应。*
以拦是当时美索不达米亚东面,从里海到波斯湾整个地区(即今日的伊朗)通用的名字。戈印最不容易鉴定,一般认为与 *
赫人(位于今日土耳其东部)有关的原因,是戈印王提达的名字,与赫人常见的王族名字图达利亚斯(Tudhaliyas)相似。所指的若是一组人,戈印最可能是形容一个「野蛮人」的联盟(*
亚喀得人的对应名称,是乌曼曼达〔Umman Manda〕)。在
* 马里文学中,这名是指哈纳特人(Haneans)。主前第二千年纪的上半,虽然有好几段以拦和美索不达米亚权势有亲密关系的时期,赫人却不太可能和他们牵上关系。我们知道赫人地区有 *
亚述商旅的贸易站,但却完全没有军事合作的证据。我们对赫人早期历史所知极少,没有什么数据告诉我们赫人从哪里来,并且何时在安那托利亚(Anatolia)定居。东方四王的名字都很地道,但没有一个能与在这段时期执政的君王连上关系。譬如主前十八世纪马里有一位王子,也是名叫亚略。没有任何数据显示巴勒斯坦有一部分,如第4节所说是受以拦操纵;但我们同时亦必须承认,我们对这个时期史实的知识,有很多空白之处。迦南五王没有一人在圣经以外的文献出现过。尽管偶尔有人提出某个典籍可能述及所多玛,这些城市没有一个有确实的考证。 十四5~7 东方四王的路程和战绩 四王行军路程的编排,是依照时序文献的一贯格式。他们顺着所谓的王道──即位于约但河谷东缘,外约但主要之南北大道──自北至南行进。亚特律在后来称为加宁之首都的近邻,它本身是加利利海东缘,利乏音人居住之地区的首都。我们对这些人以及苏西人、以米人几乎一无所知,只知乔舒亚征服迦南时,他们全都被形容为当地的巨人(参:申二)。基列北部的哈麦,是他们的下一站。沙微又称基列亭,十二支派分地后属于流便,接近摩押地区。何利人所住的,是南面下一个区域,后来称为以东。侵略者到达亚喀巴湾(Gulf of
Aqabah;伊勒巴兰=以拉他?)之后,转往西北进击加低斯巴尼亚(当时名叫安密巴)的亚玛力人,和山地南部的 *
亚摩利人。这条路接着把他们引到死海以东和以南的平原地区。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地点,至今未有确定的考证,然而部分学者相信二城的遗址是在死海海底(参:创十九注释)。西订谷一役之后,四王沿约但河西岸直走到迦南最北的但,才被亚伯拉罕和他的壮丁追上。 十四10 石漆坑 这个地区沥青盛产到从地底下冒上来,甚至浮在死海海面的地步,石漆坑十分普遍。原文译作「坑」的字眼与旧约其他形容水井的字相同,一般是指掘出来的地点。换言之,西订谷有很多开采沥青的矿坑,作为五王避难之处(他们是「自己吊下去」,不是「掉进坑里去」)。 十四13 「希伯来人」 埃布尔兰被形容为「希伯来人埃布尔兰」。「希伯来人」的称号,初时只是指外来的人。除了本节以外,这话亦曾用作形容在埃及的约瑟(如三十九14~17),以色列奴隶之于埃及主人(出二11),乔纳之于海员(拿一9),以色列之于非利士人(撒上四6)等类似的情况。部分学者认为这种用法中的「希伯来人」不是指一个民族,而是指不少古代文献中称为「哈比鲁」(Habiru),主要是流离失所的社会阶层。 十四14~16 精练壮丁三百一十八人 我们在此发现埃布尔兰家势之大(318名新丁或雇佣)。形容这些人的字眼,旧约其他地方没有再用过,但却出现在主前十五世纪一封
* 亚喀得函件之内。不论埃布尔兰是活在当地居民主要是牧人和村民的 *
中铜器时代初期,还是有比较多设防城邑的 *
中铜器时代后期,他的家军都足以和当地任何一个武装部队匹敌。即使到了 * 亚马拿(El Amarna)时代,任何城邦的军队都不会比他们大多少。 十四15 战术 埃布尔兰在地处当地北界的但,追上东方列王的军队。他采取的夜间突袭战略,早至士师时代的埃及文献和 * 赫人典籍,已经找得着例证。 亚伯拉罕的信仰 十四17~24 十四17~20 麦基洗德 麦基洗德称为撒冷王,由于他接受部分掠物为礼,更被描绘为该地区首要的君主。一般认为撒冷就是耶路撒冷。但早期基督教证据和马底巴地图(Madeba
map,现存最古的巴勒斯坦地图,是主后六世纪一座教堂地上的马赛克镶画),都以它位于示剑。往往都有一些城邦,成为当地各城的领导者;在乔舒亚记中,耶路撒冷和夏琐各在迦南南北组织联盟就是例证。麦基洗德究竟是迦南人、* 亚摩利人,还是耶布斯人却不容易确定。他祝福埃布尔兰时所用的圣名「伊勒以罗安」(El
Elyon,和合本:「至高的神」),是迦南文学中对主神 * 伊勒(El)的普遍称呼。 十四18~19 埃布尔兰与麦基洗德会面 二人在沙微谷相会。王谷之名显示它就是耶路撒冷南边的山谷,最有可能是汲沦溪谷和欣嫩子谷接连之处。后来押沙龙在这谷立了一个纪念碑(撒下十八18)。埃布尔兰和麦基洗德同享的筵宴,通常表示两者之间立了和平协议。*
赫人条约提及打仗时供应盟友食物。麦基洗德急切要和这个有战绩可夸的军事势力建立和好关系,埃布尔兰则藉送上十分之一表示降服,间接承认了麦基洗德的地位。 十四21~24 埃布尔兰与所多玛王的协议 所多玛王承认埃布尔兰有权占有掠物,只是请求归还人丁。埃布尔兰对掠物拒而不受,理由是他已向「* 伊勒以罗安」(他同时指出这就是 *
耶和华)起誓,不从这个军事行动得利。这协议可能还包括使条款正式化的书面合同。这文献的编排很有可能和本章相仿,甚至可能是本章的素材。 十五1~21 十五1 异象 异象是神与人沟通的方法之一。旧约所有其他这类的异象,对象都是先知(著作的先知、巴兰),并且往往导致向百姓宣讲的 *
神谕。异象可以在梦中经历,却与之有别。可能是视觉上的,也可能是听觉上的。背景可能是自然的环境,也可能是超自然的环境。领受异象的人可能是旁观者,也可能是参与者。在古代近东其他文化中,异象也是先知制度的一部分。 十五2~3 仆人承受产业 没有男性承继人的家主,是容许立一个仆人作为合法承继人的。来自 *
拉撒(Larsa)的 *
旧巴比伦文献就提供了例证。这作法最有可能是逼不得已之时才采取的最后手段,因为这样做,是将财产交给一个(一)本来是仆人或奴隶,(二)也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和他的后裔)。埃布尔兰告诉神他要以大马色人以利以谢为承继人,就显出了他老而无嗣的无奈。但他究竟已经收了以利以谢为养子,还是不过说这是他惟一的出路,圣经却没有清楚说明。 十五9~10 将牲畜分为两半的仪式 杰里迈亚书三十四18形容立 * 约的 *
仪式,是在斩为两半的祭牲中间走过。本段也是一样,埃布尔兰求一个立约应许的「证据」,神就给了他。每只「三年」的牲畜(牛、山羊、绵羊、斑鸠、雏鸽,利未记祭礼系统所用的也是这些祭牲)都要分为两半,惟独雀鸟不用肢解。主前第二千年纪 * 赫人文献记载类似的步骤,作洁净之用。主前第一千年纪一部分 *
亚兰条约,则用这仪式来咒诅叛盟之人。* 马里和 *
阿拉拉赫的文献都描述成立条约的典礼,包括了宰杀牲畜。我们可以将走过这条祭牲所构成的小径,视为执行土地的盟约应许,以及咒诅叛盟者的双重象征性行动。然而自我咒诅对神究竟有什么意义,解经家却难以确定。埃布尔兰赶散鸷鸟,进一步象征他们得地之时,会在面对仇敌时受到保护。 _ 十六1~16 十六1~4 使女 女奴隶和婢女被视为主母的财产和延伸。因此,不育的撒莱不但有权命令夏甲做各种各样的家务,更能要她作自己的替身,成为代理孕母。 十六2 应付不育的约定 *
妾的地位不及妻子,她结婚时没有妆奁,但职责包括了生育。故此,有妻有妾算不上是一夫多妻。以色列和古代世界大部分地区一样,大体上都是奉行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并没有违犯法律或当时道德标准之处,只是在经济上难以实行而已。妻子不育是一夫多妻的主因。圣经中平民一夫多妻的案例,大都发生在王国时期之前。 十六3~4 代理孕母 只有在族长的记载当中,才有代理孕母的出现:她们是夏甲和拉结、利亚的两个使女(创三十)。经文没有提及任何的约定,因为这些女子全都是主母法律上的延伸,所生的婴儿亦可算为主母的子女。主前十八世纪 * 巴比伦的 *
汉摩拉比法典,记载了一些为不许生育之女祭司而设的代孕合约。这些代理孕母与圣经的案例一样,法律上的地位也是比妻子低。 十六5~6 撒拉与夏甲的关系 古代世界的女子惟有透过婚姻和子女,才能得着荣誉。夏甲虽是婢女,她有孕而撒莱不育,已足以构成她藐视主母的理由。撒莱苦待夏甲的反应,可能一方面是由于嫉妒,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阶级的差别。 十六7~10 天使为使者 英语在此译作「天使」(angel)的字眼,希伯来原文的意思是「使者」(messenger;和合本),所指的可能是人,也可能是超自然的使者。使者既是神的代表,所说的话就不是自己的,而是代神而说的。故此,他们用上第一人称的「我」字,并没有什么反常之处。使者蒙赐代言的权柄,所受的待遇亦与所代表的那位同等。 十六13~14 「看见」神 夏甲认定使者超自然的身分,可能甚至以为使者是神祇。但她不信自己竟然得见难得一遇的神祇,仍然不能证明她遇见的就是神(加以本节经文极难翻译,这是否经文真义更无法肯定)。本节最有可能的意思,是夏甲对于自己竟然在这种地方遇见愿意施恩的神明,表示讶异。 十六13 给神起名 经文肯定 *
耶和华就是夏甲所遇的神明,但却没有显示她知道这一点。这是旧约之中人给神祇起名的惟一例证。通常给人或给物起名,是表示起名者的权柄在得名者之上。在此比较有可能的,是夏甲由于不知施恩神祇的名字,就给祂起一个名来确认祂的本性,好使自己将来能够向祂祈求。 十六14 加低斯与巴列 神在此向夏甲 *
显现,并且告知她儿子的将来。这个庇耳拉海莱井的位置,最有可能是在尼革,加低斯巴尼亚和巴列之间的地方。名叫加低斯巴尼亚的绿洲是在西乃东北部,寻的旷野的南界上(见:民十三注释)。经文其他地方没有再提及巴列,因此位置不能确定。与其他地点相比,东南面的翁巴列山(Jebel umm el-Bared)算是较为可能的一个。 十七1~27 十七1~2 伊勒沙代 第1节称神为「*
伊勒沙代」(El Shaddai),这名字在旧约中颇为常见(48次),只是传统的翻译比臆测好不了多少(和合本:「全能的神」)。它在旧约以外只出现过一次:士师时代一尊埃及雕像上面,有「沙代亚米」(Shaddai-Ammi)之名。然而在代尔阿拉(Deir
'Allah)的碑文中,可能也提及过名叫沙代的活物。学者最常提出的解释,是认为「沙代」与 *
巴比伦语的「沙杜」(sadu,意即「草原、大山」)有关。 十七4 与神立约 古代世界完全没有神明与凡人立 *
约的对应例证。某些神明会索求,也会承诺给人优惠待遇。王通常是叙述自己怎样小心照顾某位神祇的庙宇,神祇又怎样以福气作为回报。但这些例证都远不及神有目的地与人建立的盟约关系。 十七9~14 割礼 *
割礼是古代近东普遍实行的青春期、丰饶崇拜或结婚的礼仪。以色列虽然不是惟一为儿子行割礼的民族,它却有证明他们是 *
立约社群一份子的作用。用语证据显示,割礼若是婚礼的一部分,执行者必然是新娘的男性家长,表示在这新关系中,新郎在这家庭之下得到保护。对象若是婴儿,它主要是仪式上的划痕,不是为了什么建康上的理由。它包括了流血,显示这也可算是献祭 *
仪式,可能有取代其他民族所实行之献人为祭的作用。等到第八天才行割礼,可能因为婴孩死亡率高,又有首先得肯定婴儿能否养活的用意。*
赫人也有一个仪式,在婴儿出生后第七天执行。我们可以视割礼为神在自我启示和与子民建立关系之际,将普通习俗转化,订立新(但未必完全无关之)宗旨的无数例证之一。 十七15~22 神有关儿子的宣告 神明宣布将会生子,是古代近东文学中十分普遍的主题。其中最值得留意的一个,大概是迦南神祇 * 伊勒,在 * 乌加列故事《*
阿赫特》中,对达尼珥王宣布说,他在年老之时最终会得到一子。除此以外的例证,还有在 *
赫人的故事中,太阳神告诉阿普(Appu)说,他将会得到一个儿子;而在美索不达米亚文学中,沙马士神指教基什王埃坦纳(Etana)怎样才能得到一子。经文中另一处值得留意的地方,是君王要从撒拉而出那句话。这话表示他的家系长久不灭,并且十分成功。 十八1~15 十八1 天正热时坐在帐棚门口 游牧民族的山羊皮帐棚在晚上可以放下帘子保温,白天则拉起让凉风吹进来。日间正热时坐在帐棚门口,一方面可以遮荫、享受凉风,另一方面也能看守棚内的财物。 十八2~5 款待(筵席) 当时待客的风俗,是对于任何到访的陌生人,都要提供憩息机会,使他们能够恢复精神,用一顿膳。这作法能将可能会成为敌人的人,起码暂时转化为朋友。礼节要求主人供应的食物,比原先所说的丰盛。亚伯拉罕不过是说要请他们用膳,但做出来的却是新鲜烘出来的面包、牛犊,以及牛奶和酸乳的混合品。新鲜肉食最显出他的慷慨,因为这不是他们日常所吃的食物。这个筵宴与乌加列史诗《阿赫特》中,神祇代表卡撒瓦哈西斯(Katharwa-Hasis)游经该城时,丹尼珥供应给他的食物相仿。 十八4 洗脚 古代近东大多数地方都是干燥多尘的气候,所以给客人洗脚是基本的待客行为。皮革的凉鞋和软靴都很普遍,但两种都无法隔绝尘沙。 十八6~8 面粉和烘焙 做面包的细面粉有三细亚之多(约20夸脱),再次显出亚伯拉罕待客是何等慷慨。游牧民族没有烤炉,所以是将面团放在锅子或炖锅的边上加热。用这方法烘出来的,是圆形稍微发酵的面包。同吃的奶油(酸乳)和奶是惯常的佐膳料,也是畜牧正常的副产品。撒拉留在帐棚里面,可能反映女子习惯上不与男子同吃。 十八16~33 十八20~21 审判官收集罪证 本段和巴别塔的这段叙述(第十一章)都有一定程度的拟人化(以人性的特点来描述神)和神义论(解释神的行为)。神两次都是在采取行动之前,亲自「降临」调查实况,以表明祂的正义和公平。 十八22~33 亚伯拉罕的谈判 讨价还价是近东交易的一部分。然而在这个案例中,亚伯拉罕指定足以使所多玛、蛾摩拉得免灭亡的义人数目,却一再显明了神作为的公义。公义的神不会未经警告或调查,便毁灭义人。在这早期,即使是不义的人也能因义人的缘故免祸。但另一方面,姑息邪恶也不能使正义得以伸张。讨论义人数目的意思,可能不是他们能否抵消其他人所作的恶,而是给予足够的时间,看他们能否产生归正的影响力。 十九1~38 十九1、24 所多玛、蛾摩拉 死海东部沿岸「平原的城邑」的确实地点仍未确定。但它和琐珥(主后六世纪马底巴地图中之琐阿拉〔Zoara〕)的关系,和「西订谷」中的石漆坑(创十四10),都指向死海的南端。认为这些城邑在死海北端的论证,则是基于距离希伯仑的路程(18哩,南端则是40哩),以及创世记十三10~12所说的「约但河的全平原」。这个贫瘠地区的城邑能以维生、繁荣,大都倚靠死海沿岸出产的盐、沥青、明矾,以及作为行走南北大道之商旅的贸易中心。死海东南部的平原有五个 * 初铜器时代的古城遗迹──巴贝德拉(Babedh-Dhra'〔所多玛?〕)、萨非(Safi〔琐珥〕)、农梅拉(Numeira〔蛾摩拉〕)、费法(Feifa)、坎纳齐尔(Khanazir)──证明当地人口曾经颇为可观(主前3300~2100年有人在此居住)。其中已经挖掘的只有巴贝德拉和农梅拉,考古学家认为这些城市约在主前二三五○年左右被毁,对亚伯拉罕来说太早了(但这时代的时间不容易计算)。 十九1~3 坐在城门口 古代的城门有后世公众广场的作用。由于不断有人经过,它是商人摆设货摊,审判官听案的理想场所。罗得坐在城门口,证明所多玛的社会已经接纳他为其中一份子。 十九1 脸伏于地下拜 向尊长致敬,和表示善意的方法之一,是下拜到地。一部分来自 *
亚马拿的埃及文献(主前十四世纪),甚至将这动作重复七次之多。 十九2 款待(住宿) 向客人提供一夜住宿的主人,同时亦接受了保护客人平安的责任。他们所提供的通常是三天的住宿。 十九3 无酵饼 罗得的饼和出埃及时逾越节所吃的无酵饼(出十二)一样,也是迅速做出来的。客人来到时已经是黄昏,他没有时间等面包发起来。 十九4~10 所多玛人的行径 天使探访的目标,是要断定当地是否有十个义人。第4节的法律用语清楚表示,全所多玛的人都因这些访客,与罗得发生冲突。除了同性恋本身已是死罪之外,他们拥向他房屋时拒绝理论,坚持暴力,就注定了全城的厄运。 十九8 罗得提供女儿 罗得向所多玛人提出以尚是处女的女儿来取代客人时,所扮演的是完美主人的角色。愿意牺牲自己最贵重的财宝,来维护保障客人的荣誉。暴民的拒绝和天使的行动挽救了他,使他不用作出这种牺牲。 十九11 眼都昏迷 用来形容昏迷的字眼,本节以外只用作描述在多坍的亚兰兵团(王下六18)。这字与亚喀得语中昼盲症一字有关(与王下六章吻合),在希伯来语(和亚兰语)中,又用来形容夜盲症。按照亚喀得文献,上述两种病症都需要法术来医治。昼盲症和夜盲症的主要病因,都是缺乏维生素 A,而维生素 B
的缺欠,可能亦助长了两处经文显然都提及的昏乱感觉。所以医治这些症状的法术中,主要的一个步骤使用了(富于维生素 A
的)肝脏,是很值得留意的一点。 十九24 燃烧的硫磺 所描绘的是神报应的一幕。硫磺在本段以及其他经文,都被视作洁净和神震怒临到恶人身上的媒介(诗十一;结三十八22)。死海沿岸部分地方出产的天然沥青加上硫磺气味,永远令人回想起所多玛、蛾摩拉的灭亡。它们究竟怎样被灭,我们只能臆测。实际情形可能包括了天然沥青和硫磺矿藏,与地震引发的有毒气体发生燃烧(申二十九23)。 十九26 盐柱 奇形怪状、颇具人形、外面结了盐的物件,是死海地区的一大特色,亦往往成了罗得妻子受罚故事的写照(次经所罗门智慧书十4曾经提及)。造成这现象的,是死海所吹来的盐沫。 十九30~38 摩押人和亚扪人的起源 记载族长事迹的动机之一,是说明迦南和外约但所有民族的起源。 二十1~18 二十1 加低斯和书珥 亚伯拉罕的旅程再次成为故事的开始。本节描述他往南来到加低斯(西乃半岛东北部的一个绿洲,别是巴以南46哩)和书珥之间的直线上。后者可能是指尼罗河三角洲东部地区埃及要塞的「城墙」(这是书珥〔shur〕一语的原义)。埃及《*
辛奴亥的故事》(主前十二世纪)就提到过一道防止亚洲人入侵的「统治者之墙」(Wall of the
Ruler)。 二十1 基拉耳 基拉耳虽然不在加低斯和书珥之间的直线范围之内,对于游牧为业者如亚伯拉罕一家,应该也说不上是很远的距离。它的确实地点无法肯定,只知是在尼革西部(创十19),甚至可能是地区而非城邑的名字。大部分考古学家基于主前一五五○年至一二○○年间,这地区极受埃及影响的理由,指出别是巴西北十五哩的哈罗珥遗址(Tel
Haror,阿拉伯语称阿布胡雷勒遗址〔Tell Abu
Hureireh〕),可能就是基拉耳。 哈罗珥遗址和贝督因妇女 二十7 先知的代求 神指出亚伯拉罕是先知,有为亚比米勒代求的能力。古代近东的人很明白先知的角色,*
马里镇遗址挖掘到的五十多个记载不同先知所传信息之文献,就是证据。先知通常是传达神明的信息,但亚伯拉罕在此却是为人得医治代祷(参17节)。此事所反映的,是对先知比较广义的看法,视之为与神明关系有力,能够咒诅,也能把它除去的人。列王纪上十三6亦提及类似的先知角色。在古代近东,这角色主要由施咒的祭司所扮演。 二十11~13 亚伯拉罕和撒拉的关系 在这个妻子/姊妹主题的重复中,亚伯拉罕透露撒拉其实与他同父异母。这种婚姻在族长时代不被视为乱伦,也是保证再婚所生的女儿能够受本家照顾的方法。撒拉愿意附和他半真半假的说话,使亚伯拉罕得以欺骗亚比米勒。 二十16 一千银子 一千舍客勒银子是很可观的数目。在乌加列文学中,这是神明之间女子聘礼的数目。按重量计算约是二十五磅银子。就价值计算,雇工人一生也赚不到这么多金钱。亚比米勒王手笔这么大,可能因为他要保证撒拉毫发无损,并且也要安抚使他全家不育的神祇。 二十17 亚比米勒家的灾病 不育或性机能障碍的灾病临到亚比米勒家,直到他把撒拉归还给亚伯拉罕为止。神因亚伯拉罕的代求,给予他们生育能力。其中讽刺之处,是亚比米勒令亚伯拉罕多久没有妻子,他自己就多久没有儿子(有关古代近东不育的讨论,见十一30注释)。 二十一1~21 二十一4 第八日 八天的等候期间,是初时艾萨克和以实玛利的分别;后者十三岁受 *
割礼。它后来的功用,是断定婴儿是否能够养活,并且可能和产后的不洁期有关(利十二1~3)。 二十一14 别是巴的旷野 尼革地区南部别是巴(今是巴遗址〔Tell
es-Seba'〕)附近是草原地带,荒凉到可以称为旷野的地步。夏甲被逐出亚伯拉罕的营地之后,往东南流浪,经过尼革比较平坦的地区,直到阿拉伯北部。 二十一8~21 驱逐妻子 *
努斯典籍中有一个合约,其中包括了禁止正室驱逐侧室子女的条款。创世记的处境有两个不同之处:首先,把他们遣走的是亚伯拉罕;其次,夏甲得了自由,按照一个古代法典(利皮特—伊施他尔)的规定,她子女的承继权因此被剥夺。 二十一20 弓箭手 夏甲和以实玛利被逐之后,在巴兰的旷野生活,逼使他们学习求生的本领。以实玛利擅长弓箭,不但能够养活家人,或者更容许他找到雇佣兵的工作(以赛亚书 二十一17,提到以实玛利之子基达后裔中的弓箭手)。 二十一21 巴兰的旷野 西乃沙漠东北部的干旱旷野名叫巴兰。这区域在以东的西面,旷野时代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民十三3、26;申一1),加低斯也位于此。它与埃及的关系在于商队的贸易和埃及军队对西乃的兴趣。 二十一22~33 二十一25~31 水井和用水权 在别是巴四面的半干旱地带中,水是极之宝贵的资源。牧人和农夫会因为水井和水泉发生争执。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所立的一类条约,有确立水井的拥有权和使用权,而避免上述争执的作用。留意亚伯拉罕所付的七只母羊羔,是别是巴(「七之井」)一名的起源,同时向基拉耳的居民表示友善。 二十一33 垂丝柳树 垂丝柳是一种在砂土生长的落叶树,高度超过二十呎,叶小泌盐。树皮可以用来硝皮,木可作建筑或造炭之用。贝督因人(Bedouin)种植这种繁茂的树木来遮荫,并且用树枝饲养牲畜。亚伯拉罕这样做,可能是与亚比米勒签署条约的表示──充满生机的植物,是将来多产富庶的象征。 二十二1~24 二十二2 摩利亚地 本段惟一关于摩利亚位置的线索,是此地距离别是巴三日的路程。但这日数也可能不过是代表全程的虚数而已,而且经文也没有提及方向。圣经除本段以外,只在历代志下三1指出摩利亚是耶路撒冷圣殿的所在地,但没有提及过亚伯拉罕,或本段的事迹。由于耶路撒冷附近山头的树林,排除了为献祭携带木柴的必要,名字相同较可能不过是巧合,未必是同一个地方。 二十二1~2 以儿童为祭物 在古代近东,赐 * 丰饶能力的神祇(* 伊勒)有权利索取出产的一部分。献牲畜、五谷、子女,都反映了这个想法。来自腓尼基(Phoenicia)和布匿(Punic)定居地,如北非之迦太基(Carthage)等的文献,都描述到以儿童为祭的 *
仪式,其目的是保证将来的多产。圣经中的先知以及申命记和利未记里的律法清楚禁止这种作法,但也暗示这类事情不断上演。实际上,亚伯拉罕「牺牲」艾萨克的故事,显出献人为祭对亚伯拉罕来说并不陌生,* 耶和华的要求并不使他惊讶。但这事件也提供了以牲畜代替人作为祭物的模式,清楚地将以色列从其他文化中划分出来。 二十二3 驴子的驯养 人类在主前三五○○年左右驯养野驴。由于驴子能够忍受重担和长期缺水,所以从一开始其主要功用就是驮畜。故此,长途旅程和货运,往往都得倚重驴子。 二十二13~19 以祭牲为代替品 本段以公羊代替艾萨克被献为祭。替代性献祭的概念,并不如我们想象中的普及。古代近东感应法术(sympathic magic)的念咒 *
仪式往往包括杀死一只动物,来消除对一个人的威胁。但一般来说,常规献祭制度背后的概念,若不是向神明提供礼物,就是与之建立契通的关系。即使是在以色列,也没有什么证据,显示献祭制度主要是替代性或代赎性的。买赎长子和逾越节,是附属献祭制度的主要例外。 二十二19 别是巴 这个经常被视为以色列南面边界(士二十1;撒上三20)的重要城市,按传统是位于尼革北部(今日之别是巴东面三哩处)的是巴遗址。它名字的起源,是掘来为这地区居民和牲口提供饮水的井(见:创二十六23~33)。考古学家在此挖掘到王国时代到波斯时代,有人定居的证据。本地找不到族长时代的文物,可能表示以此为名的城市迁移了地点,但更值得注意的,却是经文并没有声称别是巴是有城墙的城邑。在 * 遗址两哩外,现代城市(比尔萨巴〔Bir
es-Saba'〕)的底下有一些初期人定居的证据,部分学者怀疑别是巴古城可能就是在此。 二十三1~20 二十三2 不同的地名 随着新人种进入一个地区,或发生值得用新名纪念的事件,地名就会改变(见:代上十一4,耶布斯和耶路撒冷;创二十八19,路斯和伯特利)。希伯仑和基列亚巴(「四之村」)间的关系并不清楚,它可能是指四个村落联合而成的城镇,或几条大道在此交会。 二十三4~5 安葬的习俗 古代近东有不同的安葬习俗。游牧民族有第二次安葬的习惯──在死后很久,将骸骨搬运到传统的坟地安葬。乡村文化所用的则是冢室。这些冢室是天然或开凿出来的山洞,或地下的多室墓穴。大多数的墓室都使用好几代。尸体和其他陪葬物品(食物、陶瓷、武器、工具),安放在预备好的平台上。所化成的骸骨则搬到另一个墓室,或放在骨罐之内,或扫到坟墓后面,来提供安葬另一个人的空间。 二十三14 四百舍客勒银子 四百舍客勒等于七又四分之一磅银子,是可观的一笔金钱。相较之下,暗利买撒玛利亚城址用了六千舍客勒银子(王上十六24),戴维用六百舍客勒金子买下了圣殿的地皮(代上二十一25),禾场本身卖得五十舍客勒银子(撒下二十四24)。杰里迈亚以极低的价钱,用十七舍客勒银子购置产业(耶三十二7)。亚伯拉罕所付的价钱,与其说是得到什么折扣,不如说是昂贵到荒谬的程度。他没有讨价还价,就付足了对方开口提出的高价。他想要付足全价的理由,可能是折价或许会导致家债的问题,日后给以弗仑的继承人收复土地的口实。每年只有十舍客勒的雇工和匠人,穷其一生也无法赚得这么多的金钱。 二十三5~16 论价的步骤 讨价还价和逐步的谈判,是近东的标准生意手段,富于娱乐性和竞争性。但当买方陷于不得不买的处境,或是极想交易时,卖方可以用尽谈判所提供的优势。 二十三16 买卖通用的银子 大约同时之古亚述贸易信件的用语,显示这句话是指陆上贸易标准的秤银方法。 二十四1~67 二十四1~9 起誓 誓必然是奉神祇之名起的。誓言将履行其中条款的重责,放在起这种誓言之人的身上。他若背誓,就有受到神、人报复的危险。起誓有时会包括某些举动,本段就是例证。这举动通常和起誓者应允要做之事有关。例如这仆人将手放在亚伯拉罕大腿内侧(接近或接触其生殖器官),就是将他服从的誓言,与为艾萨克娶妻,以求延续亚伯拉罕的谱系相连结。 二十四4 在本族中寻妻 内族通婚(endogamy)就是娶本部落或本家的女子为妻,其动机可能是基于宗教、社会、种族的因素。在此的理由似乎是种族因素,因为经文没有表示拉班、利百加、拉结的信仰,与亚伯拉罕一家有什么共通之处。一般来说,社会地位只在贵族和平民之间,或涉及都市社会中必须要保持其特色之阶层时,才会构成问题。种族的因素通常是环绕宗族传统或家产物业形成。有时亦与两族人之间的夙怨有关。本段经文中,与神所立的 * 约需要亚伯拉罕一家不被迦南这个大融炉所同化,似乎是内族通婚的动机。 二十四10~11 骆驼的驯养 虽然在阿拉伯挖掘到鉴定为主前二六○○年的骆驼遗骸,经驯养的骆驼要到主前一二○○年才在巴勒斯坦普遍起来。来自主前第二千年纪初期 * 乌加列的 *
旧巴比伦文献中,亦可找到驯养的迹象,足以作为创世记中几次提及骆驼的左证。阿拉伯以骆驼为驮兽的证据,可以上溯到主前第三千年纪末期。驯养的各阶段,与驼鞍的发展同步进行。骆驼是极有价值的动物,能够将沉重的货物,运过举步维艰的沙漠地带。故此,骆驼甚少被用作食物,并且是富裕的象征。 二十四10 两河的亚兰 * 两河的亚兰是美索不达米亚北部,幼发拉底河和哈布尔河(Habur
River)附近的三角地带,巴利克河(Balikh
River)畔的哈兰亦在其中(和合本将「两河的亚兰」译作「米所波大米」,即美索不达米亚)。申命记二十三4,诗篇六十篇的标题,历代志上十九6,都有提过这个地名。它可能就是主前十四世纪埃及法老和迦南城邦统治者之间的 *
亚马拿书函中,所提及过的拿里马(Nahrima)。 二十四11 傍晚时城外的水井 早晨和傍晚清凉之时,是妇女到村中公用井打水最理想的时候。由于水井往往是在村外以方便饮牛饮羊,妇女为了安全之故,通常会集体前来。外人可以打水,但理当先向村民作出请求。他们必须向外人提供食水,因为待客友善是当时的通例。 二十四12~21 神谕机制 亚伯拉罕的仆人借用 *
神谕,来断定艾萨克未来的妻子是谁。通常的作法是向神明提出是或非的问题,然后用某种答案非是即否的机制,让神明藉以回应。西乃山之后,以色列祭司所携带的乌陵土明,就是如此使用。亚伯拉罕的仆人想必极有创意,用自然界的机制寻求谕示。他的是非题是他将要与之说话的少女,是否当作艾萨克的妻。他的谕示机制基于他将要问这少女的问题。求水的人通常都预期对方应允,因为按照当时的礼节和习俗,这是正常的作法。但这样一个响应,对谕示来说就是「否」的答案。至于相对的答案,仆人选择了出乎人想象之外的回应:面对这样一个常见而随和的请求时,少女自动提出打水给他的整队骆驼。这个出人意料之外的意愿,就是谕示给他「是」的答案。这一连串步骤背后的观念,就是神明若果作出答复,就会影响人正常的行为,改变人自然的本能,来传达祂的答案。类似的机制式谕示,可见于士师记六36~40,和塞缪尔记上六7~12。先知提出异象来证明自己是神的代表,就是从相反的角度处理这种谕示的情形,民数记十六28~30和塞缪尔记上十二16~17都是例子。 二十四19~20 骆驼的饮量 骆驼喝水只是补充失去的水分,不是把它储藏在驼峰。集中的脂肪和毛层有助散热和减少出汗,并且容许体温在日夜之间,有较大幅度的变动。骆驼又能够保持血清的水量不变,因此与大部分动物相比,更能够忍受大量的失水。几天没有喝水的骆驼,能够一次喝二十五加仑之多。相较之下,装水喂骆驼的瓶子,容量不超过三加仑。 二十四22 鼻环 鼻环在 * 铁器时代(主前1200~600年)最是普遍,但较早时期也有例证。鼻环用银子、青铜、金子造成,设计通常是管状,呈环形,有两端以供穿戴,有时佩有小坠。本节的鼻环重一贝卡,相等于半舍客勒,即五分之一盎斯(和合本:「半舍客勒」)。 二十四22 首饰 本节的金镯应该是环腕穿戴的手镯。这是很普遍的饰物,古墓中女尸的臂上和腕上,经常可以找到。仆人将镯子戴在她臂上,可能象征婚约。十舍客勒的金镯重约四盎斯。主前第二千年纪上半叶的法律档案显示,雇工每年顶多只能赚到十舍客勒,往往十舍客勒也不到。这是指银子,金子价值只会更高。 二十四28 母亲和他家里的人 年轻未婚女子出嫁之前,称己家为娘(母亲)家是很自然的事(见:歌三4)。 二十四50~59 订婚礼物 在协议结婚之前男家必须付出聘金,女家要提供妆奁。送给利百加的金银器皿和衣物,有改变她身分成为亚伯拉罕家一份子的作用。经文所用的字眼,是形容打成有用器皿的金属,包括了首饰、盘碟或其他用具等。送给她哥哥拉班和她母亲的礼物,则有证明亚伯拉罕的财富,和突出与他家联婚之益处的作用。 二十四57~58 利百加作决定 古时女子在重要事务中,甚少有作决定的份儿。利百加对于自己的婚事不得置喙(50~51节),但当仆人要求立刻启程时,他们却请求利百加的同意。环绕这段时期的婚约,十分关注女子在夫家是否得着保障。女家若在附近,可以保证她得到适当的照顾和待遇。他们所要求的十日时间(55节),能够给他们足够机会查明是否一切属实。利百加得到咨询的理由,可能是因为她在这种特殊情况底下离开家庭的保护,是要冒颇大危险之故。 二十四59 同行的乳母 预备要与富人结婚的女子,应当有成群奴仆随行。乳母自小抚育她,因此地位特别高。她会同行成为新家的一份子,并且在途中担任护送之职。 二十四62 庇耳拉海莱 这地名是「看见我的永生者之井」的意思,最初在创世记十六14神向夏甲 *
显现时出现,位于尼革地区的希伯仑西南方。亚伯拉罕和艾萨克若非将营盘往南迁移,就是艾萨克如今已经分家居住。 二十四62~66 蒙脸帕子 她在途中没有蒙脸,但利百加知道对方是艾萨克之后,便立刻蒙上帕子。这可能是利百加向艾萨克表示自己是他新妇的方法。新娘在结婚时蒙脸,已婚妇人则否。蒙脸风俗随时、地而变迁。便尼哈桑古墓壁画(主前第二千年纪早期)中的亚洲妇女并不蒙脸。然而按照中 * 亚述的法律(主前第二千年纪晚期),所有良家妇女在公众场合出现时,都必须蒙脸。 二十四67 母亲的帐棚 撒拉具有全家主母的地位,因此死后帐棚空置。艾萨克把利百加带到母亲帐棚,表示如今全家主母就是她。这作法与 * 乌加列文献中进入新郎家门,有同等的重要性。 二十五1~11 二十五1~4 亚伯拉罕从基土拉所生的众子 这十六个名字大部分都与约但河东的叙利亚─阿拉伯沙漠有关,可能是个从事利润极高之香料贸易的部落联盟;然而有些名字已经无从考证。亚伯拉罕与基土拉所生的六个儿子中,米甸一名在后世的记述中最为常见,它是住在以色列领土边缘,尼革和西乃地区的一个民族。此外,也有一些名字出现在 * 亚述的年表中(米但就是提玛〔Tema〕以南的巴达纳〔Badana〕;伊施巴是北叙利亚的雅斯布〔Iasbuq〕部落;示巴位于阿拉伯西南部)。* 楔形文字(cuneiform)的记录中,亦记载了书亚是幼发拉底河中游,哈布尔河出口附近的一个地方(见:伯二11)。 二十五1~4 妾 夏甲和基土拉是亚伯拉罕的妾,即次等的妻子。妾通常是没有陪嫁妆奁的,因此她们的儿女没有分受遗产的优先权利。正妻没有儿子时,父亲可以从庶出的众子中指定一人为继承人。不然的话,他们能否获分家业,得完全倚靠婚约的规定。 二十五2、4 米甸人的起源 米甸是亚伯拉罕和基土拉所生的儿女之一。经文提到他的名字,证明作者有意继续突出亚伯拉罕与巴勒斯坦、外约但、阿拉伯各民族的关系。米甸最经常被形容为一组四处流浪的游牧民族,住在尼革和西乃的沙漠中。将约瑟带到埃及的是米甸商旅(创三十七28)。逃离埃及之后,摩西与米甸祭司叶忒罗的女儿结婚(出二16~21)。米甸在征服的记载中,与摩押联盟,因此被视为以色列的仇敌(民二十五6~18)。有关他们的历史和起源的经外资料,并不存在。 二十五5~6 财物分配 指定继承人身分是父亲的特权。但他也有责任供养其他子女。亚伯拉罕将财物分给其他儿子,然后将他们打发离开,一方面是与他们分享财富,但另一方面,也是保护艾萨克作为家业继承人的地位。 二十五6 东方 在这独特的词组中,希伯来语克丹(qedem)一字可能是指「东」这个方向,亦可能是个地名。来自主前二十世纪,关于政治流亡者
* 辛奴亥的埃及故事,提到克丹地在比布罗斯(Byblos)附近。其他经文里,这字是指以色列东缘沙漠地带的居民(士六3,七12;赛十一14)。 二十五8 归到他列祖那里 按初民的世界观,往事不像前来的列车,反像布散在谷中的村庄。他们认为自己所面对的是前尘而非后事。「归到他列祖那里」一语不但表示被葬在家冢,更含有在「祖村」中与先祖同列的意思。这话的重点是历史而非来生。 二十五12~18 二十五12~16 以实玛利的后裔 下一批住在邻近地区的亚伯拉罕后裔,是以实玛利的子孙。「父子」所指的,有时是政治上的宾主,而非真正的血缘关系。无论本章所指的关系是哪种,组成这名单的总是叙利亚/阿拉伯沙漠中的部落联盟。这些名字在 *
亚述的记录中与基土拉的名单相混合,反映部落在宾主和君臣关系上的变动。名单中最显要的包括了尼拜约、提玛、基达。尼拜约可能是亚述巴尼帕(Ashurbanipal)攻打阿拉伯部落战役中的纳拜阿提(Nabaiati),或许亦与后来住在彼特拉(Petra)的拿巴提人(Nabateans)有关。提玛是个绿洲,位于南阿拉伯至美索不达米亚商道上之底但的东北。其他经文将基达形容为一个游牧民族(诗一二○5;赛四十二11,六十7)。 二十五18 以实玛利后裔的地区 从哈腓拉(见:创二11,十7)到书珥(见:创十六7)的区域,大概是以实玛利后代迁徙和贸易所走的商道。这个地区不宜大规模的定居,但足以供应游牧民族的需要。它也是从阿拉伯南部,往西直达埃及,朝东通到美索不达米亚和叙利亚的香料贸易中心。本节的亚述大概不是位于底格里斯河上游的美索不达米亚王国,而是在阿拉伯北部地区(见:创十22,二十五3)。 二十五19~26 二十五21 不育 族长记述用不育来提高其悬疑性,因为不育危及立 *
约应许中涉及后裔的部分(创十二2)。它又突出终于得到的儿子之独特性,因为惟有神才能解决不孕的问题。 二十五22~23 神谕性的响应 利百加关心胎儿,因而寻求 *
神谕。经文没有表示利百加用什么方法来求问耶和华。她不是循谕示机制的途径,因为这种方法只能给人「是」或「否」的答案。经文也没有提到有先知、谕示祭司,或天使传达这神谕。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这一类的神谕几乎必定是由祭司传达的。另一个可能性,是寻求在梦中得到神谕。如此她通常要在某个圣地睡觉才行。然而经文的重点不是怎样得到神谕,而是神谕的内容。与其说是关于儿子本身,不如说神谕所讨论的,是二人要建立之家系至终将会如何。这种神谕不会对父母提供如何对待子女的细节。 二十五24~26 为子女起名 起名在古代世界是大事。他们相信名字能够影响人的命运,因此起名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一个人的将来。名字所表达的往往是期望或祝福,有时是纪念出生时的场合,尤其场合特殊之时。本章的以扫是按外表起名,雅各布则是照他出生时的奇怪举动。名字往往是双关语,意思未必就是如此。因此,雅各布一名虽与希伯来语的「脚跟」谐音,却不是这个意思。他们相信名字能够影响此人终生的路向,并且日渐显出人如其名的适切性。只是实际情况是如何发展,却不是起初所能逆料。 二十五27~34 二十五28 母亲于遗产分配的角色 在 * 乌加列挖掘到的一个迦南合约,有父亲让母亲选择哪个儿子优先承受产业的例证。 二十五29~30 雅各布熬汤 红汤事件似乎不是在家发生,因为以扫没有求援于父母。雅各布不是好猎之人,通常不会独自出到野外去。形容他「常住在帐棚里」的意思,可能是他比较积极参与牧羊的事务。牧人为了寻找放牧的水、草,往往要在广大的地区中不断迁徙扎营。以扫和他偶遇时,雅各布最有可能正外出视察这种牧营。雅各布当是全营的主管,才有权决定。同时亦可以有见证人,为雅各布以扫间的协议作证。 二十五31~34 长子的名分 长子名分只是和继承父母的财产有关。遗产分配的分数,是儿子的数目再加一,长子得双分。这是古代近东的通例。红汤所买下的,是以扫当得的第二分(大概不是全部遗产)。现存文学完全没有这种协议的例证。最接近的是来自 * 努斯的法律材料。一个兄弟将已得遗产的一部分,售给另一个兄弟。 二十六1~16 二十六1~6 周期性的旱灾 下雨时节和雨量的无定,使古巴勒斯坦经常发生旱灾和饥荒。作者提到这种祸患的频常,又指出亚伯拉罕(创十二)和艾萨克所经历的,是两个不同的饥荒。 二十六1 巴勒斯坦的非利士人 海上民族入侵,粉碎了埃及对当地的控制(主前1200年)之后,大量非利士人来到了迦南地。兰塞三世记录(主前1182~1151年)中提到的,是这一类的非利士人。他们在南部沿海的平原上,建立了由五个城邦(迦萨、迦特、亚实突、以革伦、亚实基伦)组成的五城联盟,又迅速地控制了邻近地方的政治情况(士十五11)。创世记提到的非利士人,可能是主前一二○○年以前定居迦南的人,又可能是 *
今名古用的用法:由于非利士人后来住在基拉耳一带(参:创二十一32),因此用这后世读者所熟悉的名字,称呼先前在此居住的人。证明他们曾经在此的文物,包括了新的陶瓷款式、陪葬物品(如刻上人形的石棺),和新的建筑设计。 二十六7~11 以妻为妹 妻子/姊妹的主题在族长记述中,一共享上了三次之多(参十二、二十章)。亚比米勒(意思是「我父是王」,它若不是君王的称号就是朝代的名称)在此被艾萨克和利百加所愚弄。结局是他们受王室保护,并得到在基拉耳耕种和放牧的权利。 二十六12~16 种植庄稼 游牧民族在平常的路线上种植庄稼或收成枣椰树的果子,并不反常。这可能是定居的一步,但也不一定。通常来说,牧民择地而居,主要是政府决策,或放牧路线上政治边界发生变化的直接结果。家境富裕也可以是定居的因素,但不是主要原因。 二十六17~35 二十六17~22 井权和争执 井一般是由村落所挖掘,亦受村落所保护。水井有淤塞和塌陷的可能,因此需要不时视察。所牵涉的人力,加上水是人口、作物、牲口的必需品,村落之间,以及村落和同样坚持有用水权的牧民之间发生争执,是很可能的事。 二十六20 为井起名 标明水井或其他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方法之一,是给它起名。名称一经通用,所有权就不难确立。因此起名能够避免将来发生争执,并且即使争执一旦发生,亦可以提供解决的途径。起名也是部落传说的一部分,可以一代一代地传讲下去。 二十六23~25 筑坛、求告、搭帐、挖井 第25节的三个举动,都与得地为业有关,因此是第24节立 * 约应许的正确回应。祭坛认定神对他说话之地的神圣,支搭帐棚和挖井都是大致公认,在无主之地确立所有权的方法。 二十六26~33 和平条约 第28~30节的和平条约足以构成邻邦认可艾萨克在本地居住的证据。协议在同享筵宴和起誓之后便即生效。亚伯拉罕昔日如何筑坛(十二章)和确立对地的所有权(二十三章),艾萨克在此也是一样。 二十六33 城镇名称的通俗词源 亚伯拉罕先前曾为别是巴起名(二十一31)。指出名称的意义,不一定表示这名是当时才开始存在。正如人名可以赋予新的解释(如二十七36的雅各布),再度诠释地名也是可以的。初民所注重的不是名字的来源,而是名字如何添上新的意义。这个全地最南面的城镇,成为艾萨克的基地。考古学家鉴定为别是巴的古址并没有士师时代之前(* 铁器时代,主前1200年)的遗迹。但本段的记载也没有暗示在艾萨克时代,当地有一个城镇,因此这也不构成问题。 二十七1~40 二十七1~4 临死前的祝福 族长所宣告的无论是祝福还是咒诅,都一定备受重视,并且具有必然的约束力。宣告若是族长临死之前作出,则更事关重大。然而本段经文并不是描绘艾萨克快将死亡,只是说他老到一个地步,觉得需要安排好后事,作出传统的祝福。 二十七4 祝福时应有的环境 以扫所预备的筵席不但能够提供欢愉气氛与合宜心境,它更构成配得起这种大事的庆祝场面,正如今日的人到高级餐馆庆祝一样。 二十七11~13 代承咒诅 雅各布恐怕自招咒诅,利百加的回应是自愿承担。她能否这样行?本章证明祝福是不能授给他人的,宣告的若是咒诅也没有不同。然而利百加这话的意思,大概是咒诅的恶果,而非咒诅本身。神明既是咒诅的实行者,她坦承强逼雅各布欺骗父亲,咒诅若是要临到,是针对她而来。 二十七14 煮食 煮食是男女分担的工作。猎取野味,是为(通常是单调无肉的)膳食口味加添变化的方法之一。野味的肉可能又韧又膻,因此需要焖烂,并且加上香料,使它好吃一点。 二十七27~29 祝福的本质 艾萨克(以为他是以扫,而误)授给雅各布的祝福,使他得到肥沃土地,又能管治万国,甚至他兄弟所生的国,并且使祝福和咒诅他的人,都得到同等的回馈。这是族长祝福的标准元素,与财富的遗赠和盟 * 约无关(虽然其中某些特色亦同时是耶和华应许给以色列的盟约利益),而是维生乃至昌盛的基本条件。 二十七34~40 祝福不能取消 话语的能力在于它一旦出口,便不能收回──这一点的真实性超乎迷信的范畴以外,很多话一说出来就生果效,无论是福是祸,讲者如何后悔都为时已晚。因此关于以扫未来的宣告,是反映着已经给予雅各布之福气这现实而作出的。这话不可视之为咒诅,因为它预期以扫一系继续存在,并且至终得自由。 二十七37 我已立 艾萨克对以扫解释说:「我已立他为主……,并赐他……。」第一人称的用语证明这祝福不是神明宣告的预言,艾萨克也没有求神执行这祝福。来自美索不达米亚的习惯用语中,这种祝福或咒诅经常涉及向神明作出呼吁。 二十七41~46 二十七45 一日丧二人 利百加对于自己可能一日失去两人而表示关注。她的意思可能是同时失去艾萨克和雅各布,换言之艾萨克去世,雅各布被以扫所杀;但也有可能是同时失去以扫和雅各布,即雅各布被以扫所杀,以扫若非逃亡,就是遭报血仇者杀害。 二十七46 赫人女子 以扫所娶的 *
赫人女子,是当时迦南原住民文化的一部分。这一族人虽然可能与安那托利亚有名的赫人有关,但我们对族长时代迦南赫人文化和历史的认识,仍不容许我们作出有根据的结论。迦南在王国时代,有来自安那托利亚的赫人,是广被接受的结论。早至主前第二千年纪中期的 * 亚马拿文献,已有记录赫人和 * 胡利人(Hurrian)的人名。 二十八1~22 二十八2 巴旦亚兰 这地名只在创世记出现,它若果不是指美索不达米亚北部一带(=二十四10之「* 两河的亚兰」),就可能是哈兰的别名。在 * 亚喀得语中,巴旦努(padanu)和哈兰努(harranu)都是「途径」、「道路」的意思。无论如何,雅各布所得的指示,是要回到祖家,按照内族通婚的习俗找一位妻子。 二十八5 亚兰人 *
亚兰人的来源有很多疑难之处。他们要到主前第二千年纪后期,* 亚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一世(Tiglath-Pileser I,主前1114~1076年)的年表中,才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历史记录中首次出现。主前九世纪的撒缦以色三世(Shalmaneser
III)提到过大马色的几位亚兰王(包括哈薛和便哈达三世)。然而这都是先祖记述的事迹发生后好几个世纪的事。用亚兰人一语描述亚伯拉罕和雅各布,比较可能是指亚兰未曾凝聚成后世文献所述的国家以前,散居在上美索不达米亚的部落。按照 * 楔形文字之文学中其他的案例,亚兰一名可能原本是这个地区的名字(参 *
旧巴比伦时代之西帕尔安南坦〔Sippar-Amnantum〕),后来才用来形容当地的居民。现有的证据显示在主前第二千年纪整段时期之内,亚兰人都是在上美索不达米亚一带居住,首先是以村民和游牧民族的身分,后来成为政治联盟的国家。 二十八10~12 雅各布的行程 雅各布所走的是纵贯山地的山脊大道,由别是巴经希伯仑、伯特利、示剑,然后在伯善与大干道(Great Trunk Road)会合。从别是巴到伯特利大约是两日时间(约60哩),走到哈兰的旅程则需时一个多月(约550哩)。 二十八13~15 梯子 雅各布梦中所见的梯子或阶梯,是天地之间的通道。美索不达米亚神话用 *
亚喀得语中等同的字眼,来描述神明的使者想要从一个境界转移另一个境界时,所用的途径。这个神话中的阶梯,就是 *
巴比伦人要藉庙塔建筑表达的事物。兴建这些庙塔的目的,是为神明提供一条下降到庙宇和城镇的路途。依雅各布的背景,他应该熟悉这个概念,能够作出这样的结论:所在之地是贯通两个世界的门户,因此属乎圣地。他在梦中虽然看见阶梯,又看见使者(天使)藉此在两个境界之间转移(出发执行使命或完成归回,不是行列或游行),却没有表示耶和华曾经使用,祂只是站在阶梯旁边而已(这是本节之希伯来惯用语的正确翻译)。 二十八16~17 神的殿、天的门 雅各布睡醒后称这圣地为神的殿(伯特利)、天的门。按照 *
亚喀得神话,使者所用的阶梯往上通往天的门,神祇的庙宇则在阶梯底下。如此守护神就能离开神明的聚会,降临到进行崇拜的处所。 二十八18~19 柱子和膏抹 圣柱和立起来的石头早至主前第四千年纪以前,已经是古代近东有名的崇拜方式。它在迦南的 *
祭仪设施中占很重要的地位,基色的邱坛是例证之一,以色列人在亚拉得所建的庙宇中也有案例。此外立石有时也可用作纪念碑。这一类的石柱底部有时设有盆子,学者推测是作浇奠(液体的祭物)之用,雅各布在三十五章14节就是这样做。将膏油倒在石柱上,就算是行奉献之礼。 二十八19 伯特利/路斯 创世记二十三2的注释已经提及过,地名随新人种的出现或重要事件而改变。伯特利在耶路撒冷以北不远之处,是山地中部的重镇。一条东西要道就在南面经过,是客旅交会之处,也是设立 *
祭仪场所的理想地方。有学者臆测路斯是城邑的本名,伯特利(直译「神的殿」)是城外独立的祭仪场所。以色列人在当地定居之后,此地与亚伯拉罕(十二8)和雅各布的关系导致旧名被淘汰。 二十八20~22 许愿 愿是有条件的承诺,其对象几乎必然是神。古代世界最普遍的愿,是请求神明时作出的。典型的条件是求神供应或保护,愿所许的则通常是给神献上礼物。牺牲是最常见的礼物,但也有可能是指给予神殿或祭司的其他礼物。还愿一般是在神殿公开进行的。雅各布之愿的条件到第21节结尾为止,他承诺条件满足后献上十分之一。 二十八22 什一奉献 在古代世界,什一往往是税收的制度。收取的有时是庙宇,有时是王。由于金钱经常不是个人入息和财富的衡量方法,所有财物都在计算什一时包括在内,雅各布「凡你所赐给我的」就是这个意思。雅各布的什一奉献很明显是自愿而非强制的,不可与任何税收相提并论。伯特利没有庙宇,也没有祭司,雅各布的什一奉献交给谁呢?雅各布可能预期所得的财富都是羊群牛群。若然,他的什一奉献就是在伯特利献上牺牲。 二十九1~14 二十九2、3、10 井口上的石头 石头有双重的用处,一方面保护井不受污染或毒害,另一方面也是社会性的制约措施,避免附近的牧人取水超过应得的分量。水在这「空旷地区」显然供不应求,井权因而极受维护。贝督因牧人甚至极少会愿意透露本区水井的位置,是以本段的保安措施并无反常之处。石头可能还有掩饰水井地点,不让闲人看见的作用。这个时期的水井没有保护性的围栏,因此石头还能防止动物(或人)失足掉下之险。 二十九3 打水的程序 在水源缺乏的地区,牧人可能需要就本地的水井或水泉的使用作出协议。然而彼此若是互不信任的话,就会导致本节所述的情形:全体牛羊集合之前,无人能够饮水。 二十九6 牧羊女 今日贝督因的羊群由女子或孩童放牧虽不罕见,但古时只有无子的家庭才有女子放牧。此举不甚安全,因为她们要冒被调戏之险,但这也是吸引对象的方法之一。 二十九11 亲嘴问安 近东亲戚朋友之间传统的问安方法,是亲切的拥抱和两颊上的亲吻。男女亲属都是如此。 二十九15~30 二十九17 利亚的眼睛 在描述比较拉结、利亚时,对利亚惟一的形容是与她的眼睛有关。这字一般来说其实是正面的用语,含有纤巧、敏感、温柔、清秀(NIV 附注)的意思。虽然古时视眼睛为美貌的首要条件,利亚虽然美丽,却远不及拉结可爱。 二十九18~20 七年的劳力 新郎或其家庭将礼金付给女家是典型婚姻传统的一部分,可以用作信托基金,在丧夫、受弃、离婚之时,供给妻子的需要。 二十九21~24 婚筵 婚姻是两个家庭之间的合约,因此与条约和商业合同相似,同样需要在共宴 *
仪式(象征彼此相和)后方始有效。此外还有游行,前往指定为「第一个家」的地点(通常是在男家的房屋或帐幕之中,惟创二十九章则不然),然后二人入洞房。新娘在公开庆典中需要蒙脸,这种高兴场合相信亦必然导致醉酒。这都是雅各布在婚筵中未能认出拉结被利亚取代的部分因素。 二十九24 送婢女为礼 新娘在结婚时得到婢女为礼物,是颇为普通的事。她藉此得到私人的家佣和扈从,不但提高她的地位,更能在她履行职务时辅助她。 二十九26~30 年长先结婚的习俗 最大的女儿先结婚,是古代近东直到今日依然奉行的传统。这作法能够保证可能不及妹妹美貌的姊姊,不会因之而受羞辱,又能避免不婚女子对家庭构成财务上的负担。女子对家庭的功用,是透过婚约换取财富和地位。姊姊婚事若遭搁置而终身不嫁,家庭就要承担起供养她的责任。 二十九27 新婚七日 创世七日与借着婚姻创造新生活的关联,有可能是「新婚七日」的起源。让新郎新娘不受其他工作干扰,其用意是能早在新婚期就怀孕。 二十九31~三十24 二十九33 为子女起名 为子女起名是大事,所反映的通常是某些出生时的情况和感受。名字很少针对孩童应该会有什么际遇或命运而起,也不会注定他的命运,然而他们所相信的,是名字与孩童的真我有直接的关联,故此与他的本性和经历,有意味深长的联系。 三十3~13 以使女为妻子替身 撒拉如何将使女夏甲给予亚伯拉罕,作为妻子的替身(创十六1~4),雅各布的两个妻子亦同样各将使女给予丈夫。其目的是使不育(或不受宠爱)的妻子,藉合法的代孕过程得着子女。美索不达米亚的 * 利皮特—伊施他尔和 *
汉摩拉比法典,都包含这个习俗的条款。 三十14~15 风茄 学名为 Mandragora officinarum
的风茄是一种无干,长于石地,多年生的马铃薯科根茎类植物。它状似人形,有麻醉和催泻功能,因此可供药用。外形特殊和气味辛辣,可能是它在 * 丰饶崇拜礼仪中出现,和被用作催情剂(见:歌七13~14)的缘由。风茄叶子暗绿而有绉,上面长有紫色钟状的花朵。果实是黄色的浆果,大如小西红柿,可食。风茄原生于地中海一带,美索不达米亚并不常见。 三十25~43 三十22~25 雅各布的请求 女子若不生育,她在家庭中的地位就变得薄弱。不育的女子可能会遭受离弃、排斥,或失去原有的地位,因而需要家族的庇护。如今拉结在雅各布家中既已地位稳固,雅各布觉得请求离开,就不必有什么顾忌了。 三十27 拉班占卜 以色列人读到拉班声称 * 耶和华竟然透过 *
占卜(和合本:「算定」)向他提供数据,必然会觉得诧异。圣经没有说明拉班用的是什么占卜法,但无论何种占卜,后来都被律法所禁止。 三十32~33 养殖羊群 雅各布所挑选的颜色(深色的绵羊和有斑的山羊),通常只占羊群中极小的部分。表面看来,雅各布似乎是以得到远比常规为少的报酬为足。当时的合约将多至两成的初生羊只拨归牧人所有(按研究,今日的贝督因人则以一成最为常见)。本段没有提及副产品(羊毛、奶类等),但是这些产品的一定比例往往也是牧人的一部分薪酬。 三十37~43 树枝的使用 雅各布用科学的繁殖方法和民间传统,来对付拉班的欺诈。牧羊人显然不会不知道羊群的动情周期(公历六月至九月),若果仔细观察,亦当能证明健壮的牲畜交配,就能生出强健的羊羔。然而不科学之处,却是视觉刺激能够培养某些特征(在此是毛色)的原则。雅各布放在羊前水槽中的有纹树枝,并不能够改变羊只的遗传因素。很多民间传统都有这一类的感应法术(现代仍有母亲穿着的颜色能够决定胎儿性别的论调)。它是本章欺诈主题的关键之一,亦反映了同时倚靠法术和常识来达成目标的文化。 三十一1~21 三十一1 拉班儿子的怨言 受聘于拉班的雅各布有成就,自然会削减拉班的财富,他众子预期得到的产业,当然就不会有这么多。他们对姊夫(或妹夫)心存怨恨,是可以理解的事。 三十一13 伯特利的神 耶和华以伯特利的神自称,就是提醒雅各布他在二十八章20~22节许了什么愿。虽然在迦南人心目中,不同的圣地有不同的神祇,经文却完全没有表示雅各布以为伯特利的神有别于 * 耶和华,五经作者则毫无疑问地将两者视之为一(参较3节和13节)。 三十一14~16 拉结和利亚的埋怨 拉结和利亚表示愿意与雅各布同去的理由,是拉班在钱财的处理上亏待了她们。学者相信她们所指的,是女子所托管,以备丧夫或被休之需的财产。这些财产通常是聘礼的一部分,然而雅各布的聘礼是以劳工而非财物的方式支付的。拉班如果从来没有把雅各布十四年辛劳的薪酬拨出来分别保存,她们二人需要供养时就没有积蓄可以提供了。如此对她们而言,住在本家附近应有的经济保障便不复存在。她们认为这是把她们当作外人看待,因为雅各布的劳力使拉班得益,拉班却没有将所得的利润分一点给她们──与卖了她们没有分别。 三十一18 巴旦亚兰 巴旦亚兰似乎是指美索不达米亚北部和叙利亚东北部的地区(参二十八2注释)。地名包含 * 亚兰,表示与亚兰人的关系(参二十八5注释)。 三十一19~20 剪羊毛 剪除家畜羊只厚密毛层的工作,是在春季羊羔出生之前几个星期进行。如此毛层可以在夏季长回,在极端气温下保护羊只。牧人将羊群集中在一个地点,羊毛亦在此处加工、染色,并织成布料。考古学家在亭拿(见三十八12)挖掘到大量织布用的锤子,证明这是剪毛和编织的中心。剪羊毛必须远行,因此需要作好准备,保护留守的村民。辛苦剪完羊毛之后,必有庆典以志其事。 三十一19 家中的神像 这些「家中的神像」或特拉芬(teraphim)关系家族的幸运和兴旺。有人提出这些小偶像可能和罗马传统防外患(lares)和内忧(penates)的家神一样,是在门坎和炉边守卫的。它是世代相传的遗产。拉结能够把它藏在鞍子底下(和合本译「驮篓」),显示它颇为细小,但体积较大的例子也是有的(见:撒上十九13)。在美索不达米亚和叙利亚─巴勒斯坦都挖掘到不少这种小像。它和崇拜主要神祇的庙宇和国家性 *
祭仪不一样,而是属于民间和地区性的宗教。 三十一21 基列山 雅各布离开哈兰附近之后,往西南渡过幼发拉底河,进入外约但一带称为基列的地区。这区域包括了从加利利海附近之雅穆克河(Yarmuk River)和死海北端之间,大部分的约但高原(Jordanian
Plateau)。 三十一22~55 三十一27 乐器 手鼓和竖琴是乡村文化的庆典中常见的乐器,在军事胜利(出十五20)、庆典或宗教性舞蹈(撒上十5),以及本节的饯别等大事中应用。 三十一35 拉结的借口 拉结说她适逢经期的借口,足使拉班退避。古代人视行经之女子为祸患,以为经血是邪灵的居所。 三十一38~42 牧人的责任 美索不达米亚挖掘到的畜牧合同,说明了牧人的职责和报酬。这些合同所描述的工作,与本段没有什么分别:将羊群赶到水草合适的地方,照管羊羔的生产,治理生病或受伤的羊只,保护不受野兽之害,寻找亡羊。因疏忽或保护未得完善而导致的损失,可以从牧人薪酬中扣除。牧人只准吃被杀或自然死亡的牲畜。 三十一42 祖宗的神 雅各布用「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以及「艾萨克所敬畏的」(直译)等用语,表示他与这些部落民族,有崇拜祖宗之神的共通之处(参二十八13;出三6,四5)。 三十一45~53 石柱为见证 圣经有好几个以石堆作为界石,作为事件的纪念碑,或作为立 *
约见证的例子(见二十八18,三十五20;书二十四27)。 三十一48~53 协议的性质 本段和其他古代近东盟约(如主前七世纪 *
亚述王艾萨克哈顿的藩属条约,和主前十三世纪兰塞二世〔Rameses
II〕和哈图西利斯三世〔Hattusilis
III〕间的条约等)的条文一样,都包括召请双方神祇作见证,宣布严格的条款,并以献祭和共宴 *
仪式缔结协议。虽然明确的规定只有雅各布不得另外娶妻一条,竖立石柱却表示这是疆土性的协议,所标示的正是边界。*
努斯的法律档案(主前十五世纪),也记载了一些限制另娶妻子的例子。这规定的用意,是保护现有妻子(们)的权益和地位。尤其如今妻子本家不在邻近,无法保证她们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 三十一54 祭筵 筵席大概是缔结协议的标准模式(见十四18,二十六30;出二十四5~11)。饮食是待客 * 仪式的一部分(十八2~5),在此的功用也是将双方带进家庭式、互不仇视的关系。献祭因素更能保证神明的参与,增添场合的严肃性。 三十二1~32 三十二1 遇见天使 雅各布离开应许地时经历天使 * 显现(二十八12),亦同样在归回时与天使见面。如此在记述之中,就构成了含摄(inclusio,在文学单位的开首和结尾,重复相同事件或句子的修辞方式),表示神认可刚才所立的条约,并且与盟 * 约的继承人重建直接的联系。 三十二2 给地方起名 在列祖时代的记述中,给发生特别事件的地点冠以名字,是颇为常见的作法,若牵涉到神之 * 显现尤然(见十六14,二十一31,二十六20、33,二十八19)。它是这地点有神之临在的凭证。伯特利就是例证:亚伯拉罕曾经在此筑坛,雅各布亦在此经历神之显现,它后来成为重要的崇拜地点。 三十二3 西珥 学者大都认为西珥地是在以东中部的丘陵地带(海拔大体超过5,000呎),北临古怀尔干河(Wadi
al-Ghuwayr),南面是拉斯纳克布(Ras en-Naqb)。 三十二3~5 雅各布的信息 雅各布给以扫的信息有几个用意。第一,他没有在以扫背后偷偷摸摸地在当地居住;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一点,他不是要来争夺承受遗产的权利。他形容自己的成就和财富,暗示他不是以穷光蛋的身分归回,要索取自己的一分产业。 三十二13~21 给以扫的礼物 雅各布的重礼可和国与国之间的朝贡相提并论。例如在主前九世纪,欣丹努(Hindanu)镇献给 *
亚述王杜库提宁努他二世的礼物,就有银子、饼、酒、骆驼三十只、五十牛只、驴三十只。雅各布礼物之多,足以让以扫自行创办畜牧事业有余,不然以扫也可以用这些礼物作为报酬,送给帮他夺取掠物的雇佣兵。 三十二13~21 雅各布的策略 雅各布送给以扫的礼物,证明了他和素常一般精明。除了试图用重礼博取以扫的好感以外,牲畜一群一群地不断来到,足以打乱一切伏击的圈套,无论以扫设计了什么战略来对付雅各布,其锐气亦终被这些牛羊消磨殆尽。再者,携同牲畜对以扫行军的进度有所耽延,并且十分嘈杂。最后,这计策将雅各布的仆人掺杂在以扫的随从中──如果真要动武,这是极大的优势。 三十二22 渡口 渡口或涉渡点的功用与城门差不多。两者都是某些地区的出口和入口。两者在军事上都有战略价值(见:士三28,十二5;耶五十一32),故此都与权能有关。这权能包括了实质的势力,和超自然的能力。雅各布进入应许之地,与他在湍急之雅博河渡口旁与一位超自然者搏斗这两回事有关联,是不难想象的。 三十二24~26 扣留以求福 一个 * 赫人的仪式文献描绘女神凯巴特(Khebat)与王搏斗时,被王所扣留。接下来得胜者是谁的讨论,导致王请求赐福。 三十二24 在黎明离去 在时间方面的讨论一方面表示雅各布与神明搏斗时间之长,另一方面也是雅各布搏斗时没有知觉能力的指标。在民间传说中,黎明或「鸡啼」经常被视为黑暗的权势或产物失去对人影响力的时刻,但在古代近东文学中并不常见。然而本段的重点不是势力,而是权能(从起名得见)和辨识力(见29节)。 三十二28~30 更改名字 更改名字当然有作为起源故事(etiology;解释事物的起源的故事)的作用(如:十七章5节将埃布尔兰改名为亚伯拉罕,以强调他是多国之父的立 *
约应许)。使者询问雅各布的名字,是提供机会突出名字改为以色列的一点。 三十二31~32 起源说明 起源说明解释名字的起源、特点、应用。在民间传说中,起源说明往往富于幻想色彩(骆驼的驼峰从何而来等),民族或国家的传统则倾向于传奇性。这些幻想性或传奇性的记录虽然很多时候完全是杜撰出来,但起源说明总有可能不是丰富想象力的产品,而是保存了准确传统的故事。 三十三1~20 三十三1~3 俯伏在地七次 在古代世界,向地位较高者表示敬意的法子之一是俯伏在地。这敬礼可以重复七次,来加强所表示的尊崇和下拜者的恭顺。亚马拿出土的埃及文献(主前十四世纪)中,有些描绘藩属向法老下拜七次。 三十三16 西珥 这地区包括了延伸自(位于死海和亚喀巴湾之间的)亚拉巴东南的山地,以东人后来在此居住(见三十六20;士五4)。此地每年有相当的雨量,地势又高,因此有足够的水和溶雪,来供给灌木林或丛林的需要。这可能是西珥一名的由来──西珥是「多毛」的意思。 三十三17 疏割 疏割是约但河东邻近雅博河注入约但河之处的城镇(士八5)。好几位考古学家根据埃及的记录(示撒石碑〔Stele of
Shishak〕),以及源自 * 铜石器时代(Chalcolithic Age)至 * 铁器时代第二期(Iron Age II)的文物,考证其遗址在代尔阿拉遗址(Tell Deir
'Alla)。它名字的意思是「棚」,用来形容这地区游牧民族和矿工(在铁器时代第一期的文化层,找到金属提炼的证据)混合组成之人口所用的临时住处,很是合适。 三十三18~19 示剑 示剑据考证是位于耶路撒冷以北三十五哩,中央高地的巴拉塔遗址。提及这地方的古籍很多,其中包括了森乌瑟特三世(Sen-Usert III)的埃及记录(主前十九世纪),和 *
亚马拿泥版(主前十四世纪)。主前第二至第一千年纪的证据,显示不断有人在此地居住,足见这个处于从埃及经别是巴、耶路撒冷,北上大马色之干线网上的城市,在战略上的地位是何等重要。它也是埃布尔兰到达迦南地的第一站(见十二6注释)。这地区土地肥沃,耕作放牧皆宜。 三十三19 买地 本节的土地交易与创世记第二十三章一样,都是包括了实数(一百块银子),表示这是有契约的转让,不是付钱租用这地。雅各布是在城镇范围内定居,所以必须购买所住之地。由于货币单位不明,所以所付的是多少金钱,已无法考据。和创世记第二十三章一样,这地至终也是用作坟地(见:书二十四32)。 三十三20 筑坛的重要性 坛的功用是作为献祭的地点。在新的地方筑坛,也有表示在当地引进一位神祇来崇拜的意思。代与代之间的立 * 约领袖之间共通的一点,是他们都在应许之地筑坛,好敬拜 *
耶和华(十二7~8,十三18,二十六25)。雅各布/以色列为所筑之坛起名为「伊利伊罗伊以色列」,就是承认自己名字已被改变,同时表示接受伯特利之应许,愿意扮演盟约继承人的角色(二十八13~15)。为祭坛起名的另一个案例,可见于出埃及记十七15。 三十四1~31 三十四2 希未人 按照各处记载对希未人的描述,他们显然是在迦南中部山地居住,南面从耶路撒冷附近的基遍(书九1~7),经示剑往北直达黑门山(书十一3;士三3)。希未人的起源已不可考(按创十17是含的后裔),但可能与主前第二千年纪中期,至第一千年纪初期在迦南定居的 *
胡利人和 * 赫人有关。 三十四2 强暴女性 强奸显然是古代近东获取婚约的手段之一。规范这种作为的法律,可见于出埃及记二十二16~17和申命记二十二28~29,以及中 *
亚述和 * 赫人的法律。这些法律通常勒令强奸者加重付出聘礼,有时还禁绝离婚。*
苏美法律第七条和创世记三十四章,都同样是针对年轻未许配人的女子,不得父母同意外出而被强奸的情形。结局是父母有权不得她的同意,把她嫁给强奸者。 三十四7 普世规范的概念 在古代近东文学中,来自同时代和更早期的法典清楚证明,对不正当和暴力性行为的禁戒,并非起源于西乃。当代人所信奉的行为准则,十分近似西乃山所高举的律法,显出两者之间共有一个普世性的道德感和正义感。法律和其他较不正式之标准所要保护的,往往都是家庭的荣誉和健全、个人的尊严,以及在社会中的保障。 三十四11~12 聘金和礼物 男家所付聘金和礼物的价值,往往是按照婚姻的有利程度。女家社会地位若比男家为高,聘礼亦相应增加。新娘其他因素(如美貌)亦会提升她的价值。* 努斯文献中典型的聘金,大约是三十至四十舍客勒银子。 三十四13~17 割礼 最初引进 *
割礼时(创十七),成年男子和婴孩都同样要动手术,作为社群一份子的表记。割礼在古代近东作为青春期、丰饶崇拜,或结婚礼仪虽然普及,却也未曾达到所有人都奉行的地步。示剑人接受割礼,使自己有资格成为雅各布众女的丈夫。这种手术对成人来说颇为痛楚,足以使男丁失去活动能力几天之久。 三十四20 城门口 城门是聚集进行诉讼或交易的地点,也是讨论与全体市民有关事务公开聚会的场所。在小镇,也就是古代的城邑中,房屋拥挤、街道窄小。市集(城中若有)和城门口是惟一空旷的地方。前者当然不宜讨论公众事务。 三十四25~29 掠城 双方谈判的主题,是在底拿遭受强暴的情况下,何为合适的补偿(聘礼)。结果是,底拿兄弟认为全城的性命财货才可算为合适。在史诗《埃利奥特》(Iliad)中,希腊人为夺回海伦(Helen)而围攻特洛伊(Troy)城,其目的也相仿。 三十五1~15 三十五1 筑坛 埃布尔兰周游时到处筑坛(十二6~8),其目的不是献祭,而是为要求告耶和华的名。雅各布的情况似乎也是一样,因为经文没有提过在坛上献祭。有人提出坛的作用,是作为神明领土的标记。另一个可能,是作为耶和华之名的纪念碑。 三十五2~5 除掉外邦神 除掉外邦神的呼吁,同时亦呼吁他们惟独委身于 *
耶和华。这话并不显示他们在理论上明白或接受一神信仰,而是表示他们接受了耶和华为他们一家的守护神。接受一位有位格的神,保护供给自己一家,是主前第二千年纪初期美索不达米亚常见的信念。他们不以这一类的神祇,来取代宇宙性大神的地位,只是把他作为个人崇拜和奉行宗教的主要对象而已。 三十五2 自洁 自洁是 * 礼仪所规定的手续之一,但也有可能是对第三十四章流血事件的响应。自洁通常包括了洗澡和更衣。预备崇拜和执行 *
礼仪之际,亦需同时丢弃任何向他神表示效忠的对象。发生这一切的地方,正是伯特利以北约二十哩,第三十四章事件的发生地示剑。一如第1节用语所显示的,这次的崇拜被描绘为朝圣旅程。耳环与崇拜其他神有什么关系并不清楚。用耳环来制造偶像是有案可稽的事(出三十二2;士八24),耳环亦经常是劫城的掠物,但这两点似乎都不能为本节提供解释。有人提出耳环可能是某种
* 护身符(amulet),甚至可能印上神祇的像,然而证明耳环可以有此功用的证据,却不存在。只来自 *
吾珥第三王朝(Ur III,主前二○○○年)的一只耳环,刻有奉献给一位女神的字样。 三十五4 埋在橡树底下 上述的对象被埋藏在示剑一棵特别的树底下。创世记十二6,乔舒亚记二十四23~27,士师记九6、37所提及的,可能也是这棵树。在当时通俗宗教中,圣木所扮演的角色很重要,因为他们将石头和树木视作神明的居所。迦南宗教相信它是 * 丰饶崇拜的象征(见:申十二2;耶三9;何四13)。然而足以澄清圣木在迦南作用的考古和文学遗迹,却少之又少。 三十五14 在石柱上浇油 第二十八章18节记载雅各布在伯特利立石浇油,如今他又另立一柱,并且奠酒(为祭)纪念 *
神的显现。在同一地区立有几根石柱并无异常之处。 三十五16~29 三十五16~18 收生婆 收生婆通常都是年纪比较大的妇女,他们的责任是教授年轻女子房事,以及在分娩时施以援手。她们有分参与命名 * 仪式,可能还教导新做母亲的,怎样哺乳和照顾婴儿。 三十五16~18 难产而死 难产而死在古时并不罕见。*
巴比伦的咒语文学中,包括了好几个在生产时用作保佑母婴平安咒语的例证。这些咒语尤其针对他们相信是专门攻击女子和儿童的邪灵拉马什图。 三十五18 为子女起名 拉结临死时给孩子起名,反映自己的痛苦。按照婴儿出生时的情景起名,是很常见的作法。雅各布在此另起新名,也是为父者的权利。「便雅悯」可能是「右(手)之子」的意思,表示受保护之处;也可能是「南方之子」的意思(以色列人面朝东方,右手就在南面)。 三十五19~20 拉结之墓 拉结难产而死的地点,是伯利恒以北以法他的路上,后来便雅悯和犹大支派属地的交界(见:撒上十2),伯利恒北面约十二哩之处。塞缪尔记下十八18记载了另一个为死人竖立纪念碑的例子。很久之后的杰里迈亚书三十一章提到拉结的坟墓,显示直至王国时代末期,此地仍是有名的朝圣地点。在比较近期的传统中,一个拉结墓在伯利恒,另一个则在耶路撒冷以北,二者发生了混淆的情况。 三十五21 以得台 这个地名的意思,是「牧羊塔台」。这是牧人用来保护羊群不受野兽侵害的地方。按照雅各布的行程,埋葬拉结之后,他是往南前进,以得台应该很接近耶路撒冷。弥迦书四8中「羊群的高台」一语,也支持这考证。然而后世的传统,却认为它比较接近伯利恒。 三十五21~22 与父亲的妾同寝 *
妾是没有妆奁陪嫁的女子,职务包括为家庭生儿育女。在古代世界,生产是十分重要的功用;因为家庭甚至个人的存亡,往往都是无定之数。由于妾是性伴侣,占用父亲的妾不单要负乱伦之名,更被视为试图僭夺族长的权威。 三十六1~30 三十六1~43 以扫的后代 本段逐步揭示以扫的族谱。首先是他最初的三个妻子(两个是 *
赫人,一个是以实玛利的女儿)。接着列出的是十二个支族的名称(9~14节;亚玛力除外,他是 * 妾所生的子),数目与拿鹤(二十二20~24)、以实玛利(二十五13~16)、以色列的相同。第三层的后裔(15~19节)似乎是宗族的名称,与上一层有些许重复之处。最后一组记载了以色列建立王国之前,统治以东八位君王的名字(31~39节)。全族谱中最有名的名字有相信是指以东南部地区的提幔,以及号称乔布本乡的乌斯。 三十六12 亚玛力人的起源 亚玛力人所流浪的地区包括了尼革、外约但、西乃半岛。圣经以外没有提及他们的历史记录,也找不到肯定与他们有关的文物。然而考古学在本区的调查,依然显示这个时期与游牧民族和半游牧民族(如:亚玛力人)有关的证据,数量颇为可观。 三十六15~30 族长 在此所列的包括了不同地区的多位族长,由于这些贝督因民族采用酋长统治的体制,本段除了是族谱以外,也可算是君王的名单。* 苏美的君王名单十分相像,也是简明地列举与不同地区有关的君王。 三十六24 温泉 族谱之中有名字与另一人相同之时,分辨的方法之一是简述其人的生涯(见四19~24与五25~31的两位拉麦)。这位亚拿与他叔父的分别,在于他发现了一个「温泉」──这是对全族都有益处的自然现象。「温泉」的翻译完全是根据武加大译本(Vulgate)。犹太传统将这字译作「骡子」,换言之是把学会马驴杂交的功劳归给亚拿。 三十七1~11 三十七3 约瑟的衣裳 约瑟父亲为他做的特种衣裳代表权柄和宠爱。虽或色彩丰富,使这种衣裳与众不同的,是其材料、织工、(下摆或衣袖的)长度。由于形容这衣裳的希伯来字眼只在本段出现,这衣服的特色究竟是什么,十分难以确定。在同时代的埃及图画中,衣着考究的迦南人穿着有刺绣的衣服,并且从腰到膝,斜戴着有缨络的腰巾。 三十七5~11 梦的重要性 初民很重视梦,因为他们相信梦能够让人知晓神界的事物。一部分先知或君王的梦,被视为神明启示的方式。他们更相信大部分的梦都是有预兆,能够传达神明作为信息的,连一般人的寻常梦也不例外。启示性的梦通常表示神明的身分,往往更与这神明有直接关系。预兆性的梦则不提及神明。梦经常充满象征成分,需要有人解梦,但这些象征的明显程度,有时也很合理。他们不认为梦所提供的信息是无可挽回的。好像约瑟梦见自己擢升高位,古代近东还有其他例子,其中最有名的是约瑟以前五百年之亚喀得(Akkad)的撒珥根。 三十七12~36 三十七12~13 牧人放羊 冬雨使牧草茂盛,牧人可以用本村或营账附近的牧场。雨季结束后羊群可以先在已经收成的农田放牧,然后就要带到夏季有草的山地。 三十七17 多坍 多坍遗址(Tell
Dothan),占地二十五英亩的遗址,气势十分宏伟。本城位于示剑以北十四哩,商旅和牧人北上耶斯列谷的主要大道之上。它在 * 初铜器时代(Early Bronze Age;主前3200~2400年)发展成主要都市,成为客旅自然的地标。城的周围是上等的牧场,足以构成约瑟众兄在此的理由。 三十七19~24 储水池 储水池(和合本:「坑」)是在挖空石灰基岩,或在泥土中掘出来再墁以灰泥造成,用以储藏雨水的。旱季时人畜的食水,都得靠它供应。水池没有水时,可以用作临时牢房(见:耶三十八6)。 三十七25~28 奴隶买卖 古代近东从远古开始,已经有奴隶买卖。奴隶通常是战俘或被劫掠来的人口。行商一般都愿意购买奴隶,将他们运到外地出售。这种奴隶重获自由的机会极微。 三十七25 香料和商道 行商沿西乃半岛的各个商道,把香从阿拉伯南部,运到巴勒斯坦海傍的迦萨和埃及。本段所述的米甸人大概就是在这样一条北西乃的商道上,从约瑟的兄长手上买下约瑟,把他连同其他的商品运到埃及转售。 三十七25~36 米甸人/以实玛利人 这两个名字交替使用,大概反映两族人间有密切的关联。有人相信以实玛利人被视为米甸民族的一支,亦有人相信米甸不过是从以实玛利人手上买下约瑟而已。然而士师记八24混用两个名字,似乎显示圣经的作者若非假定两者的关联,就是反映两者间已知的血缘。 三十七28 二十舍客勒 约瑟卖得银子二十舍客勒,同时代的文学(例如:*
汉摩拉比法典)证明,此乃奴隶在这个时期的常价。它大约等于两年的工钱。 三十七34~35 哀悼的习俗 哀悼的习俗通常包括撕裂自己的衣服,哭泣,在头发上加以灰、尘,和穿「麻衣」。这种「麻衣」是用山羊或骆驼毛织造,很是粗糙不适,并且往往只是一条腰巾。正式的服丧期是三十天,但可以随服丧者的意思无限期延长。 三十八1~30 三十八1 亚杜兰 亚杜兰位于萨非拉(犹大山地和平原之间的谷地,和合本:「高原」),学者考证为希伯仑西北的玛德库尔酋长遗址(Tell esh-Sheikh Madhkur;见:撒上二十二1;弥一15)。其高度当比希伯仑(海拔3,040呎)为低,因此说犹大「下」到亚杜兰很是恰当。 三十八6~26 兄终弟及婚姻 英年早逝的人如果无后,就会在产业的继承上构成疑难。兄终弟及的制度是解决方法之一。依照创世记第三十八章的概略,死者的弟兄有责任使寡嫂怀孕,好使兄弟的名字(以及当得的遗产)可以传给所生的婴孩。类似的规例可见于 * 赫人法律第193条;路得记四章所记的,可能也是另一个形式。申命记二十五5~10所详述的律法,容许死者的兄弟拒绝承担这责任,条件是他要在公开仪式中受寡嫂侮辱。犹大在本段所遭遇的情形,大概就解释了这律法为何有制定的必要。贪财的弟弟(俄南)拒绝使他玛怀孕,因为这样做会分薄了他至终要得的产业。 三十八11 寡妇 在经常有疾病和战乱的社会中,寡妇十分常见。以色列应付这问题的方法,是兄终弟及婚姻(为死去的丈夫立后),以及容许年轻寡妇在服丧期后从速再婚。她们有特别的衣着,来表明其寡妇身分。由于寡妇没有分受遗产的权利,律法特准她们在已经收割的田中拾取遗穗(得二),又保护她们不受压迫(申十四29;诗九十四1~7)。惟有祭司的女儿才有权利光荣回归父家(利二十二13)。 三十八13 亭拿 本节所述城镇的确实地点无法肯定。在分地的名单和参孙的事件中,这地名多次出现(见:书十五10、57;士十四1~2;代下二十八18),与犹大支派在山地南部的属地有关(可能是米克纳以革伦遗址〔Tel
Miqne-Ekron〕东面三哩半的巴塔希遗址〔Tell el-Batashi〕)。 三十八13~14 作寡妇的衣裳 寡妇和已婚妇女一样,都用不着蒙脸。然而寡妇有特别的服饰来表明其身分。这些衣着给予她们法定的权益,如拾取遗穗及领取什一奉献的一部分等。 三十八14、21 伊拿印 记载中两次提到这地方,支持这是地名,而非比较传统的翻译如:「空旷地方」(KJV)、「岔路口」(武加大译本、他尔根〔Targum〕)等。它或许就是以楠(书十五34),名字可能来自当地的水泉。然而除了指明它在犹大支派属地以外,其确实地点则无法肯定。 三十八15~23 娼妓 迦南文化在 * 丰饶崇拜中使用
* 祭仪娼妓,以增强生产能力。母神 * 伊施他尔或 *
亚拿特(Anat)的神庙之中或附近,住着脸蒙帕子的信奉者,象征
* 巴力或 * 伊勒神的新妇。 三十八18、25 印、带子、杖 古代近东签署文件的一大特色,是圆筒印章的使用。这种印章有镜像铭刻,可以滚在泥版,或印在封蜡或泥丸上。 三十八24 处死娼妓 娼妓和淫妇的刑罚通常是用石头打死(申二十二23~24)。他玛被判烧死很是罕见。在其他地方,只有祭司女儿行淫和乱伦(利二十14),才规定判处这刑。 三十九1~23 三十九1~20 埃及两兄弟的故事 埃及第十九王朝(约主前1225年)有关亚奴比斯(Anubis)和巴他(Bata)的故事,与约瑟和波提乏妻子的事迹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都是描述年轻人被主人的妻子试图诱惑而拒绝依从,被诬以强奸。兄弟阋墙(如:雅各布、以扫)的常见主题,高度的悬疑性,以及民俗传说技巧的应用(如:会说话的动物、神明的干预),令这故事在埃及十分流行(现存的蒲草纸抄本是用圣文字书体〔hieratic〕写成,而非正式场合使用的 * 象形文字〔hieroglyphic〕)。然而除了基本背景相同以外,约瑟的事迹和这个埃及故事则再无共通之处。 三十九16 扣留衣裳 这事与约瑟众兄取去他外衣,其对应之处颇耐人寻味。然而值得留意的还有一点:那就是外衣再次成为辨识约瑟身分的证物。衣裳往往能够表示其人的地位、阶级、职权,因此可以成为证物。 三十九20 与王的囚犯同囚 波提乏于监狱的选择,可能反映了他对自己妻子与约瑟间之事件的理解。约瑟没有因强奸判处死刑(例如中 *
亚述法律就有此规定),反而被囚在王室禁锢政治犯人的地方。(就监牢而言,)此地可能比较舒服一点,但更重要的一点是,约瑟因此可以接触到法老的王室成员(创四十1~23)。 四十1~23 四十1~4 酒政的职责 酒政是王室中地位很高的一员(见:尼一11)。这人应当备受信任,因为他的主要责任是亲尝君主的饮食,免得君主受人毒害。 四十1~2 得罪法老 得罪法老当然可以有很多途径。这两人究竟有谋反之嫌,还是在日常职务的执行上冒犯了法老已经无从得知。他们可能只是在控罪未曾调查清楚之前遭受软禁而已。 四十5~18 解梦 解梦通常是由受过当代解梦文学训练的专家执行的。现存数据之中,来自美索不达米亚的比来自埃及的多。埃及人和 *
巴比伦人都编纂了我们所谓的「梦经」,经中记载了梦的范例和圆解的关键。由于梦通常是用象征表达,解梦者必须能够查考以往所累积,有关梦及其解释的经验数据。他们相信神明透过梦与人沟通,但却不相信他们会启示梦的含义。如果有意启示含义,哪里还用得着梦?但约瑟却持不同的立场。他没有查考「科学」的文学,反而直接求问神。但无论如何,他诠释的方向依然与某些解梦文学所建议的相同。和美索不达米亚的文学一样,他也是利用梦中出现的数字,来断定时间的指标。梦中的象征亦与梦书中的部分例子相似。例如杯满表示得到名誉和后裔,在头上携带水果表示哀痛。 四十一1~32 四十一1~55 法老的身分 约瑟史事中之法老的名字,已经无从稽考。部分学者认为史事情节所反映的背景,是 * 许克所斯(Hyksos,主前1750~1550年)或 *
亚马拿时代(主前十四世纪)的事迹。当时的闪族人有很多在埃及定居,埃及史料亦提及有些是政府官员。根据现时对埃及历史和习俗的认识,这无疑是最合乎逻辑、最合宜的理解。然而圣经年代的数据,则显示发生此事的时间,是较早的中王国第十二王朝(主前1963~1786年)。史事中没有提及具体的人事,因此要将记载与某一位在位法老联系起来,是不可能的。创世记的作者照例不提法老的名字。这作法可能是故意的,埃及人视法老为神,以色列人当然绝口不提他的名号。 四十一1~7 双重的梦 古代近东的人一般假定梦是神明与人沟通的方法。有些梦很简单直接(参:雅各布在伯特利所作的梦,二十八10~22),但梦若牵涉到君王或法老,其重要性有时可以透过双梦的经历表达。如此,法老得见两个异象,警告他埃及将要面临饥荒。同样,* 苏美王古德(Gudea)据说亦曾经作过两个梦,指示他兴建庙宇。上述二王的梦都是由术士或神明的代表圆解的。按照马里文献,连续两晚作相同的梦加强梦中信息的重要性。《吉加墨斯史诗》和一首关于某位受苦义人的诗,都描述三次重复,以证实其可靠性的梦。 四十一14 剃头刮脸 约瑟用剃刀使自己可以体体面面地朝见法老。所剃的可能包括头发(民六9)和胡须(耶四十一5)。如此他将外貌改变,与埃及人相似。埃及的壁画证明埃及人通常是剃净毛发的。 四十一27~32 埃及的饥荒 埃及虽然因为尼罗河定期泛滥,成为古代近东最稳定的谷物出产地之一,但它偶尔也会发生饥荒。源自亚曼念纥一世(Amenemhet I)在位之时(主前1991~1962年)的《奈费尔蒂的异象》(Visions of
Neferti),就提及过这样一埸灾祸。这典籍也是描述异象得到圆解,灾难得以预知,与约瑟的叙述相仿。 四十一33~57 四十一33~40 粮食配给 约瑟为面对饥荒所提供的计策,丰年时每年储藏五分之一的收成,然后在有需要时分配给百姓。建筑仓库也是这妙计的一部分(见:出一11;王上九19)。 四十一35 积货城 埃及对尼罗河的经营,以及这河的恒常性,令埃及成为全古代近东的大粮仓。积货城是有长远眼光,了解饥荒的必然性而谋求对策之富强国家的特征。每个区域通常都会在位置适中的地点,设有积货城。 四十一40 仅次于法老 不少埃及贵胄都可以说自己仅次于法老。好几个职衔都表示有此地位。碑文中曾经提及的两个是:「两地之主最宠爱者」和「他的侍官之首」。 四十一41~45 约瑟的职位 详述于此的工作范围和授职典礼,显示约瑟的职任相等于「大维齐尔」(Grand
Vizier,即首相)和「王室物业总监」(这个和合本译作「家宰」之职衔在以色列官制中的用法,可见于王上十六9;赛二十二15、19~21)。 四十一42 打印的戒指 君王和王室的执政官员,都是用印章戒指来处理公务文件。这种戒指十分独特,并且刻有王的名号(埃及君主名字外面皆圈以椭圆徽饰〔cartouche〕)。故此,使用者就是以王的名义行事(见:民三十一50;帖三10;多比雅书一20;马喀比一书六15)。细麻衣和金炼是在授职典礼中赐下的装饰,来表明他的地位、阶级、职权。 四十一43~44 约瑟的特权 乘坐马车,有卫兵在前头开路,宣告他是「副总司令」,证明约瑟的身分地位极高(见:撒下十五1;斯六7~9)。仅次于法老──亦即是总督(*
亚喀得语的 terdennu;赛二十1之「他珥探」〔tartan〕)──的职衔,给予约瑟非凡的权力,除王以外,所有人都得向他下跪。由于他得到王的宠爱和保护,任何人都不许「举手或举足」反对他,违抗他的命令(参较:拉七21~26中所赐的权力)。 四十一45 埃及语名字 给约瑟另起埃及语名字的用意,是完成授职典礼的转变过程。约瑟埃及化之后,就更能够在朝廷和埃及全地为人所接受(参较 * 辛奴亥在以他为名的故事中,回到埃及后将自己的蛮族服装交给「爬沙者」〔sand
crawlers〕)。法老梅雷他(Merenptah;主前1224~1208年)在位之时,也有更改闪族官员名字的惯例。约瑟埃及语名字的含义不能确定,可能是「神已说话而他会存活」的意思,也可能是「晓得之人」的意思。 四十一45 安城的祭司 为约瑟安排的婚姻,使他得与埃及最举足轻重的祭司家族之一联盟。在主前一六○○至一一○○年间,惟有孟斐斯城蒲他神的祭司,才比他们更具影响力。所有主要节期都由安城的祭司主持,他们还负责监督地位较低,在庙城希流坡利斯(位于开罗东北十哩)事奉太阳神锐(Re)的祭司。 四十二1~38 四十二6~17 间谍 以色列后来打发探子窥探迦南地,约瑟众兄长也是被指控同样地为外国服务。从事贸易的行商做这种事应该十分普遍,因为他们能够在不受人注意或不被怀疑的情况下周游国内。有些政府自然而然地对外人心存疑忌,并且间谍罪名本身亦极难洗雪。 四十二25~28 交易银子 钱币要到主前六世纪才发明,并且普遍应用。因此贵金属、宝石、香料、香,以及其他奢侈品,都是按重量以货易货的。货物的相对价值视乎其罕有性。银子在古代世界每个地方,都是很普遍的贸易品。埃及没有天然银矿,所以银子是很受欢迎的通商贸易标准。 四十三1~34 四十三11 地的土产 雅各布送给约瑟的礼物最是昂贵,因此也是最为讨好的对象。其中惟有乳香、蜂蜜、榧子、杏仁,才真正是迦南的出产。香料和没药是舶来商品,作为取悦法老的代表,以求得到优惠待遇的重礼。 四十三16 家宰 位高家大者如约瑟,必然需要成群的仆从,由管家所率领。这人的责任包括了维持住宅,照管财政,监督仆人。约瑟视之为心腹(见:创四十四1、4),显示这是备受信任的职位。显然他人有求于主人时,负责传话的也是他(见:创四十三19~23)。 四十三26 下拜致敬 古代近东表示敬意的标准姿态,是下拜到地。埃及古墓艺术随处都有奴仆臣宰俯伏在法老面前的例证。*
亚马拿泥版(主前十四世纪)中每封信的格式,都是首先问安,然后按照一套既定的程序向前向后下拜七次,向法老表示敬意。 四十三32 饮食礼节 埃及人视一切外人为蛮族,因此不会与他们同桌吃饭,以避免直接接触。约瑟身分高贵,不论埃及人还是雅各布众子,均不能与他同席。 四十四1~34 四十四5 占卜用的杯子 约瑟栽赃在便雅悯袋中的杯子,被描述为是供 *
占卜所用。今日迷信的人占卜是看茶叶渣,古时人观兆则是察看杯中液体。将油倒在水中,观察所构成之图形,是他们所用方法之一(称为盘占术〔lecanomancy〕)。观察日常发生之事件,和祭牲的脏腑,以及天体的运行,是比较普遍的占卜方法。 四十五1~28 四十五8 约瑟的职衔 最可能与「法老的父」有关的,是用来描述法老朝廷好几类官员和祭司的埃及职衔
it-ntr,「神的父」。「父」字表达了咨询的关系。所扮演的角色大概与士师记十七10米迦所聘请的祭司,或列王纪下六21作以色列王顾问的伊莱沙相同。 四十五10 歌珊 这个闪族语系的地名,最可能是指下埃及三角洲图米拉特干河(Wadi
Tumilat;从尼罗河东支延伸至大苦湖〔Great Bitter
Lake〕)一带的地方。*
许克所斯时代的埃及文献曾经论及这个地区的闪族人,这个地区更能为羊群提供上等的牧草。用「兰塞境内的地」(四十七11)一语来形容歌珊,进一步证实此地位于埃及本土。 四十五19 车辆 供应车辆并不表示埃及车辆和迦南车辆不同,而是他细心顾虑到妇孺的需要,不用他们走路前来。半游牧民族通常不会设置车辆。 四十五22 便雅悯的所得 约瑟作为埃及行政官的责任,是为百姓分配粮食和衣物(在古代近东来自 *
巴比伦和 *
马里的文献中,这是常见的一点)。他亦同样照顾自己的亲人(故事开始时约瑟得到彩衣,三十七3,事情发展极为出人意表)。雅各布怎样独加宠爱约瑟,约瑟亦同样对胞弟便雅悯独加宠爱,给他的是他同父异母哥哥的五倍,还给他巨额银子。 四十六1~34 四十六1 在别是巴献祭 众族长虽然多次筑坛,圣经却很少有他们献祭的记录。在此以前惟一提过的一次,是在雅各布和拉班立约之时(三十一54)。艾萨克曾经在别是巴筑坛(二十六25),但却没有在此献祭的记绿。雅各布乘这次南行之便,到此朝圣。这是他长大之处,也是他父亲崇拜之圣所的所在地。 四十六29 马车 这个时代的埃及马车是轻型的,材料是木和皮革,车轮只有两辐。法老所乘坐的华丽马车(高官大臣无疑也有分),要到稍后的新王国时代,才一再在艺术中出现。 四十六34 埃及的牧羊人 埃及本地的牧羊人大概不会被其他埃及人恨恶。约瑟给父亲的忠告一方面警告他埃及人有排外态度,另一方面表示自己能够独立自足(羊群足以供应他们所需),并且显出他们没有野心要摆脱放牧生涯以从事其他行业,这也是外交上的手段。 四十七1~12 四十七11 兰塞境内 本节表示「兰塞境内的地」就是歌珊地(见四十五10)。这个位于尼罗河三角洲东北部的地区,据悉其居民是闪族人,并且在主前十八至十六世纪,是
* 许克所斯活动的中心。此地又称泰尼斯(Tanis)地区,希伯来奴隶在此建筑积货城比东和兰塞(出一11)。主前十三世纪在这地区建筑并扩建城市的法老兰塞二世,名字在此出现可能是 *
今名古用的案例。 四十七13~31 四十七16~17 以货易货 货物贸易远古之时已经存在。互惠地交换财产、货物、制品,是古代非货币经济的基础。本段所述的,是饥荒时以牲口换取谷粮。 四十七20~26 归政府所有的地 政府可以因为欠债不还,未能缴税,或家庭没有后嗣的缘故,将土地充公。饥荒时埃及人无力购买粮食,只得将土地售与政府,成为法老的佃农。 四十七21~25 债奴 债奴在古代近东到处都很常见。失去土地的农人卖身为短期奴隶,来供养自己一家。为奴的期限可以是一日(出二十二26~27),也可以是几年。在以色列,债奴最多只能为奴六年(出二十一2)。然而经文中的埃及例证,则显示他们是终身作为法老佃农,以收成的五分之一作为田赋。 四十七22 祭司的豁免权 祭司有法老的常俸,因此无需出售土地,这点反映了埃及祭司享有特权的普遍现象。祭司往往集中了颇大的政治势力,并且有时使用庞大的财源,来行使这些权力。不少法老都觉得有逢迎他们的必要。反观以色列的制度,则不容许利未支派拥有地业。 四十七24 五分之一纳给法老 百分之二十的税额在古代世界并不反常。然而现时有关埃及税收的资料,并不足以为约瑟所提出的赋税,作出更具体的描绘。 四十七28~31 葬在列祖所葬的地方 家冢一旦设立,就有了每个人都要与全体家人同葬的传统。这样做不但构成代与代之间的联系,更进一步加强家族对坟墓所在地所有权的证据。 四十八1~22 四十八5~6 以法莲、玛拿西作为长子 雅各布虽然没有剥夺流便和西缅的继承权,却收养了约瑟的两个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并且在继承上给他们特殊优待。 四十八7 拉结之墓 雅各布因着对妻子拉结死亡的幽思,而把她的坟墓置于伯利恒、以法他一带(见三十五19~20注释关于这一点的讨论)。 四十八12~19 颠倒次序的祝福 在族长叙述中,每代都是幼子得到优待。得到产业的是艾萨克,不是以实玛利;是雅各布,不是以扫;得宠的是约瑟,而非众兄长;如今以法莲又比玛拿西更得眷爱。在大部分古代文化中,长子在分受遗产时都有某些特权,以色列也是一样。然而基于各种理由,例外还是容许的。有关临死前宣告的讨论,请见二十七章1~4节的注释。 四十八22 亚摩利人的地 「* 亚摩利人」在本节的用法,似乎是泛指迦南地全体的原居民(见十五19~21),尤其是示剑一带的人,雅各布曾向他们买地(三十三18~19)。这用语虽然不能道尽当地混杂的人种,然而势力范围主要是在美索不达米亚北部和叙利亚的亚摩利人,依然对迦南的民间和宗教习俗,有深远的影响力。 四十九1 族长的祝福 在圣经材料中,族长的宣告大体上是关乎子孙的土地是否肥沃,子孙是否繁茂,家庭中关系各方面,将来的命运。族长所宣告的无论是祝福还是咒诅,虽然不当作是神所赐下的预言,依然备受重视,其约束力亦得承认。 四十九8~12 手掐住仇敌的颈项 雅各布给儿子犹大的祝福,反映了犹大支派在后世历史中的无比重要性。「你手必掐住仇敌的颈项」,正是犹大支派能力的表记之一。这句话所代表的,是犹大的仇敌受控制或被降服。第10节第三句的「细罗」最是难解(NIV:「之所属者」)。最合理的解释认为它是指作贡品的祭礼(希伯来语
shay),如此全句的意思是「直等向他进贡者来到」。 四十九11 用葡萄酒洗袍褂 这句祝福犹大的说话,用满足的丰盛,作为支派将要富庶的表记。葡萄酒多得可以用来洗衣服。这句话也有可能是指染布工业,后者也是与将来在经济上的富足有关。 四十九13 停船的海口 以色列沿岸缺乏天然的海港,因此对他们而言,大海不过是疆界。惟有北面沿海地区的人,才有发展航海技术的机会。 四十九14~15 驴子的习性 这种强而有力的牲口,是给以萨迦祝福中所描述的特点之一。驴子有时顽强而性惰,可能会在最不合宜之处,突然坐倒下来。本段的意思可能还表示这支派会与外族结盟,或被逼服事其他人(与士五15相反)。 四十九17 马的驯养 本节提到骑马的人,反映马的驯养已经十分进步。这是主前第三千年纪时已有的成就。骑马的人在主前第三千年纪中叶,已经出现在美索不达米亚的绘画之中,然而埃及绘画却要晚一千年才有骑士。马通常是用来拉车的,骑马并不常见。 五十1~3 熏尸 熏尸是埃及人的常例,负担得起的人都不会不做。然而本段是以色列人熏尸惟一的例子。熏尸是步骤繁复、* 仪式众多的手续,由一组受过特别训练的殡丧祭司执行。内脏全部取出,尸体浸在特别的防腐药水中四十天。 五十3 哀悼期 这里所述的日数可能包括了熏尸所需的四十日,再加上传统的三十日哀悼期(见:申三十四8)。本节描述全埃及为雅各布之死哀哭,似乎表示他以外宾身分,得到王族之礼的待遇。 五十10~11 亚达的禾场 这个被描述为约但河东的地点,至今未能确定。不将雅各布的遗体直接运到希伯仑,反而往东先到外约但,有点奇怪。在禾场上哀哭七天则没有不合理之处。禾场与商业、法律、生命有关,用来纪念部族的首领很是合适(见:民十五20;得三;撒下二十四16~24)。 五十11 埃布尔麦西 更改亚达禾场的名字,可以持久地纪念雅各布和在当地举行之七日哀哭典礼。名字本身有个熟悉的成分:「埃布尔」是「溪」的意思,好几处的地名都含有这个字(民三十三49之埃布尔什亭;士十一33之亚备勒基拉明)。然而这名字在此还有谐音的特点:希伯来语的「哀哭」是埃伯('ebel),与埃布尔('abel)音近。 五十15~26 五十26 约瑟的年岁 约瑟终年一百一十岁,对埃及人来说是理想的的年龄。对木乃伊所作的检验,证明埃及人的平均寿命是四十至五十岁。制作木乃伊时使用棺材或石棺,是埃及人而非以色列人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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